
加州選民去年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一項嚴懲犯罪的提案,承諾為全州數萬無家可歸吸毒者開啟「大治療時代」。但到目前為止,加州36號提案(Prop 36)在灣區僅成功使幾十人參加戒毒或心理治療計劃。
據《聖荷西信使報》報道,早期的結果令人質疑,新法律對持有毒品實施更嚴格的處罰,是否能推動吸毒者接受治療,以及該地區已經不堪負荷的治療中心,是否能騰出足夠空間,容納同意參加計劃的不多的人數。
一些直接參與Prop 36執行的人士對於提案能否貫徹其承諾,解決選民對無家可歸及公共毒品使用日益增加的挫敗感持懷疑態度。
加州酗酒與藥物計劃執行協會執行董事萊尼(Robb Layne)表示:「根本沒有足夠的治療能力容納轉介到治療計劃的人。
支持者將36號提案起步緩慢的大部分責任歸咎於州長紐森和州立法者,認為他們拒絕為治療、法院和執法機構投入足夠的資金以支持提案的實施。
該提案的主要支持者之一、加州地檢官協會的助理執行長拉文(Jonathan Raven)說:「州長和立法機關選擇不提供必要的資金來完成選民希望看到的工作,這實在令人感到悲哀和失望」。
36號提案授權地檢官對屢次輕微吸毒和盜竊犯罪者提出重罪指控,但吸毒的被告如果完成治療計劃,可以撤銷指控。
根據各縣提供資料,該提案12月中旬生效後的6個月,灣區檢察官提出了約600宗持有毒品的重罪指控。但截至上個月,灣區九縣只有約60名無家可歸者及其他人士同意依法接受治療。
這些灣區地檢署提出涉及持毒的重罪指控中,聖他克拉縣幾乎佔了一半,而在該地區無家可歸危機的重災區阿拉美達縣和三藩市,兩地地檢署只提出了少量案件,突顯了檢察官在起訴決定上的自由裁量權。
據報道,南加州一些縣在起訴吸毒者方面積極得多,但被告中,只有少數人選擇接受治療,這反映了當地的趨勢。
檢察官和公辯律師說,在三藩市灣區,法官反而允許許多被告對較輕控罪認罪,通常會判處相對較短的刑期,並給與吸毒者緩刑,而不是在拘留中等待數周才能獲得治療床位。
聖他克拉縣助理地檢官安吉爾(David Angel)在電郵中說,「36號提案相關案件的程序很複雜,需要花費很多時間,而且會讓被告有很大的動機,求處較短刑期的罪名。當然,如果不需要輪候並有強大的服務,他們的決定可能會有所不同。」
36號提案推翻了2014年罪案改革的一個關鍵方面。2014年的罪案改革將單純的持有毒品和較輕的盜竊行為降為輕罪,通常不會被判入獄;並對芬太尼等烈性毒品交易,以及對造成重大損害搶劫行為增加了更嚴厲的懲罰。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