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2反黑警越權索閉路電視片段罪成判囚 上訴定罪遭即時駁回

油尖警區時任反黑組警署警長和警員訛稱駐守秀茂坪,越權索取一宗三合會傷人案的閉路電視片段,2人受審後被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各判囚7個月。兩被告雖已刑滿,惟不服定罪上訴。暫委法官姚勳智今早於高等法院即日駁回上訴,指上司證供表明從來沒有下達指令要求2人查看閉路電視片段,上司明顯不會同意2人向保安虛報警員編號及警區,以欺騙方式取得閉路電視片段。

姚官今引述上訴方理據,指原審裁判官劉綺雲錯誤裁定2名上訴人查看閉路電視一事與上司指示無關。姚官反駁指上司證供表明從來沒有下達指令要求2人查看閉路電視片段,2人查看後亦沒有匯報,進一步反問2人當時何故向保安虛報警員編號及警區,上司明顯不會同意2人虛報身份,以欺騙方式取得閉路電視片段。

上司從沒指示2人查看閉路電視片段

姚官引述上訴方指,控方原審時立場不涉及被告動機,原審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卻指2人為個人原因而行事。姚官又反駁指罪行元素不包含犯案動機,故定罪毋須證明動機,劉官此話亦非核心裁斷,即使裁定2人為個人原因而行事亦無不妥,終駁回上訴。

兩名男被告依次為41歲沈志明及35歲楊卓麟,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

案件編號:HCMA118/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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