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正面臨一項擬議的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未向數百名時薪員工支付在正式上班打卡前,啟動電腦、登入系統及運行必要軟件所花費的時間。這起訴訟由前員工塔瓦·馬丁(Tava Martin)提起,揭示了許多現代辦公室職員都相當熟悉的日常程序,但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準備工作,卻可能構成重大的勞資爭議。
根據訴狀,員工在能夠登入公司的計時系統打卡之前,必須完成一系列前置任務,包括解鎖加密硬碟、通過多重因素驗證登入、連接到VPN,以及啟動業務關鍵應用程式。訴訟文件指出,這些任務每天可能耗費長達30分鐘。此外,如果在午休期間系統自動斷線,員工還需重複部分登入過程,這通常會額外增加三到五分鐘的無薪時間。而在輪班結束時,員工還需要登出所有程式並安全關閉工作站,這又會多花費兩到三分鐘。
訴訟核心:何謂「首要原則活動」
該訴訟的主要法律依據來自美國勞工部(U.S. Department of Labor)的長期指導方針。勞工部在2008年曾明確指出,如果電腦啟動等任務是員工工作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麼根據《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FLSA),這些時間應被視為可補償的工時。具體而言,若這些任務是執行工作所必需的,政府機構會將啟動和準備工作站視為員工「首要原則活動」(first principal activity)的一部分。原告方主張,啟動公司的數位工作區是履行其分析師職責的先決條件,因此美國銀行應對這段時間支付薪酬。
案件前景與潛在影響
馬丁的法律團隊正在為一個他們估計包含「數百名」處境相似的業務分析師和支援人員的集體尋求補發薪資和損害賠償,這些員工都被要求在使用公司遠端存取工具後才能記錄工時。據報導,原告正同時尋求集體訴訟(class action)和共同訴訟(collective action)的地位,這將使他們能夠代表更廣泛的、遍布各州的受影響員工群體。
過去法院對類似案件的裁決結果各不相同。在某些案例中,法官裁定登入前的時間不具補償性,特別是當員工在電腦啟動時能夠執行其他職責的情況下。然而,也有其他判決支持員工,前提是特定的啟動程序與核心工作職能明確相關且無法繞過。截至發稿時,美國銀行尚未對此訴訟作出公開回應。此案名為「馬丁訴美國銀行案」(Martin v. Bank of America),已於10月23日在聯邦法院立案,目前仍處於初步階段。
來源:tomshardware.com
封面來源:Adobe 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