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維燊
圖:警方公開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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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5歲少女昌斯(Amy Chance)於佛羅里達州因持鐵鏟襲擊警車而被捕,面臨重罪指控。事件發生在11月3日,波特聖盧西(Port St. Lucie)警方接報處理她在家中引起的騷動時,發現她站在街中,手持金屬鏟多次砸向警車引擎蓋。兩名男警員迅速下車,命令她放下鏟子,其中一人拔出疑似電擊槍威脅她。昌斯隨即放下鏟子,警方將她控制並銬上手銬,最終被以重罪破壞公物起訴,因其造成警車損失超過1,200元。警方強調,不論年齡,故意破壞他人或公物將導致逮捕。事件起因及昌斯攻擊警車原因尚不明。
此案件發生數月後,與加州一宗警方擊斃持鏟男子事件形成對比。 橙縣安那罕市(Anaheim)警方曾在9月15日處理一名持鏟男子馬丁內斯(Rudy Anthony Martinez II)在小學附近徘徊並攻擊警車的事件,警員開槍擊中該男子致其倒地,事件中警員未受傷,現場回收破損鏟子。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批評居多。主要論點包括:責怪父母、教師與社群媒體形塑出孩子的錯誤價值觀,認為她若在15歲就做出這種行為,未來可能更嚴重;多人主張應以更嚴厲處分(如以成人身分起訴或把她關少年感化所數年)。
另一大類回應以政治標籤攻擊,將事件與保守派或MAGA聯想在一起,並以此作為指責理由;也有人稱讚警方迅速逮捕、支持執法。部分留言以嘲諷或人身攻擊為主(如辱罵與戲謔式笑話),還有少數留言把藥物或現代大麻強度列為行為原因。整體語氣偏激,情緒化言論與政治化解讀明顯,使討論重心從案情本身轉向責任歸屬與懲處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