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選區若通過 法律訴訟或接踵

加州11月4日特別選舉就50號提案表決。記者黃偉江攝

▍本報訊 ▍

聯邦最高法院2019年裁定,聯邦下級法院不得阻止北卡羅萊納州和馬里蘭州有利黨派利益的選區劃分措施。基於同樣理據的加州50號提案將在本月4日表決,民調顯示通過機會相當高,有專家指出依據六年前該項最高院裁決,反對者難有提訟挑戰的機會。

《洛杉磯時報》報道,當年聯邦最高院做出裁決時,立場傾向自由派的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在異議意見中批評,北卡州共和黨和馬里蘭州共和黨人,以一種「剝奪公民最基本憲法權利」、「玷污並羞辱民主制度」和「徹底顛覆了所有政府權力來自人民的美國核心理念」的方式,操縱選舉。

卡根當時的看法正是加州選民目前考慮是否同意民主黨州長紐森牽頭的50號提案所遇到的問題。50號提案被指回應德州共和黨人順應總統特朗普的指示不公重劃選區的做法,民主黨一開始就未否認50號提案旨在削弱加州共和黨的投票權。

專家指出,50號提案反對者無法以新選區地圖剝奪加州共和黨人選舉權為由提起聯邦訴訟挑戰,因為在2019年《魯丘訴共同理想案》(Rucho vs. Common Cause)的聯邦最高院裁決出爐後,不滿不公選區劃分的人已無法在聯邦法院提出挑戰。

洛杉磯加大法學系教授兼保障民主項目(Safeguarding Democracy Project)主任哈森(Richard L. Hasen)指出,50號提案的理念早在州級法院通過考驗,若獲通過,不太可能被挑戰成功。

洛杉磯羅耀拉瑪麗蒙特大學(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法學系教授萊維特(Justin Levitt) 直言,以黨派利益的選區重劃表面看來違憲,但聯邦法院難以出手幫忙。

即使聯邦法院前無去路,反對派仍能循司法管道挑戰加州新選區地圖,其中一項是主張50號提案違反加州憲法。

柏克萊加大加州憲法中心主任卡里略(David A. Carrillo)預期,提案通過後或有不少「碰運氣」式的訴訟,指控其違反加州憲法,不過成功機會甚微,「由選民建立重劃委員會,他們可以更改或摒棄他們建立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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