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灣警員行為不當醜聞 又一被告侵犯民權罪成

纏訟多年的東灣警員不當行為醜聞進入尾聲,一名前安迪奧(Antioch)警員因與同事共謀侵犯其本應保護和服務的人民擁有的公民權利,恐面臨被判最高10年。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前安迪奧警員溫格(Devon Wenger)一項共謀侵犯民權罪罪名成立。今年4月,他也因分發類固醇和篡改紀錄企圖掩飾被判罪成。

檢察官指控溫格與同事阿米里(Morteza Amiri)與隆博(Eric Rombough)透過簡訊策劃攻擊民眾的行動。被控非法使用發射器射擊他人的隆博認罪後擔任檢方的污點證人,分別於不同審訊指證阿米里和溫格。

阿米里的共謀罪今年3月獲判無罪,但因非法放狗攻擊安迪奧一名男子和篡改細節掩飾被判有罪,6月遭聯邦法官懷特(Jeffrey White)處以7年刑期。

溫格案日前進行結案陳詞時,辯護律師施瓦茨(Michael Schwartz)認為檢方無法證明溫格犯有警察暴力罪名。他一度被控用低致命發射器射擊一名偷車賊,法官將該罪名撤銷,並在審訊尾聲告訴陪審團這項行為在法律上被認為「合理」,陪審員只需討論有關共謀的指控是否成立。施瓦茨還形容污點證人隆博聽命於檢方在庭上「說謊」。

溫格不僅堅稱清白,還指控警局和檢察官共謀侵犯他的權利。

涉及醜聞的14名安迪奧和匹茲堡(Pittsburg)前警員中,大部分已認罪或被定罪,包括接受賄賂、大學學位詐騙或槍械違規等。多名安迪奧警員因發表種族或同性戀歧視言論而失去飯碗。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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