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物流服務署早前終止「鑫鼎鑫」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觀音山」桶裝飲用水。61歲男子涉假冒公司負責人向政府遞交虛假標書,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與飲用水實際生產商作追查、檢驗偽冒牌子的飲用水與真正牌子的分別、及檢驗被告辦公室電腦等,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保釋被拒須還押候訊,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被告今戴藍色口罩、棕色配有熊仔圖案上衣出庭應訊。
61歲被告呂子聰,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0,000港元的標書,而導致「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得利益,即得到價值52,940,000港元的標書。
案件編號:ESCC2157/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