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修技工疑過勞死 僱主拒認工傷 遺孀擬入稟法院討「喪命錢」

「他是人,不是機器!最心寒是丈夫去世,公司一句慰問說話也欠奉,更拒絕負擔殮葬費。」從事電梯維修工作超過40年的陳家兒,去年7月9日疑因超時工作導致過勞,引發心臟病猝死,遺下妻子與一對子女孤苦無依。事隔一年,遺孀陳太仍未從丈夫離世的陰霾中走出,她淚訴丈夫生前底薪微薄,難以負擔子女學費和家庭開支,唯有不斷加班增加收入,去世前更不眠不休工作59小時,惟香港未有就「過勞死」立法,僱主拒絕承認其死亡屬工傷,更未曾給予任何慰問和恩恤補助,故此計劃入稟法院討回「喪命錢」。

記者 麥鍵瀧

1964年出生的陳家兒,自16歲起投身電梯維修行業,累積超過40年經驗,生前任職涉事電梯公司逾25年,因一對子女均在內地攻讀大學, 每月17000元底薪難以負擔學費和家庭開支,故此需長期加班才能應付,疑因此導致猝逝。協助家屬的工業傷亡權益會日前舉行記者會,安排陳太講述丈夫「過勞死」悲劇及補償欠奉的苦況。

陳太哭訴,去年7月6日至8日,丈夫陳家兒連續工作了59小時,回家睡了一晚,9日又在酷熱天氣下繼續工作,及至下午5時許接到通知,需前往新界青龍頭處理一宗困𨋢事故,但因人手不足,需他獨自背負沉重工具趕往現場救人,然而交還鑰匙的一刻應聲倒地,再沒醒來。

談及疑因過勞死的亡夫,陳太泣不成聲。
談及疑因過勞死的亡夫,陳太泣不成聲。

 

閉路電視畫面記錄了電梯維修工人陳家兒心臟病發的一刻。
閉路電視畫面記錄了電梯維修工人陳家兒心臟病發的一刻。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期望社會正視長工時行業的過勞問題。 麥鍵瀧攝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期望社會正視長工時行業的過勞問題。 麥鍵瀧攝

 

陳家兒過去曾獲頒良好員工獎。
陳家兒過去曾獲頒良好員工獎。

 

談及疑因「過勞死」的丈夫,陳太泣不成聲。
談及疑因「過勞死」的丈夫,陳太泣不成聲。

 

 陳太哭訴亡夫生前任職的公司在意外後不聞不問。  麥鍵瀧攝
陳太哭訴亡夫生前任職的公司在意外後不聞不問。 麥鍵瀧攝

 

閉路電視畫面清楚紀錄了丈夫倒下的一刻,令陳太心如刀割,哽咽道:「機電工程署守則規定,電梯維修要有兩個人,如果暈倒一刻有人發現,可能不會失去性命。」她引述丈夫生前所述,指公司長期缺乏人手,不時需獨自工作,「他是好好先生,公司安排工作從來不say no(拒絕)。」

從陳太及工權會整理的工時記錄所見,陳家兒去世前半年每月平均工時高達352小時;解剖報告顯示,他死於缺血性心臟病。陳太透露,除了日更工作9小時及必需加班的兩小時外,丈夫每月至少7晚需執行13小時的夜更,故此經常早出晚歸,甚至連續兩天不眠不休,早上上班直至翌日晚上才下班的過勞情況。

丈夫離世後,陳太只能依靠從事清潔工作所得的微薄薪金苦撐,因此生病也不敢向公司請假,「一對子女仍在上學,還有病患纏身的八旬媽媽,一定要工作才能養家!」

由於香港沒有關於「過勞死」的法例,陳家兒的公司拒絕承認其死亡涉及工傷,陳太遂向勞工處求助,該處於今年2月27日回覆信件,指僱主沒有向裁定申索的處長給予書面同意,因此不裁定其死亡補償及須付還殯葬費和醫護費的申索。換言之,陳太只能自行入稟區域法院,由法庭裁決丈夫的疾病是否符合《僱員補償條例》對工傷的定義,若勝訴才得以領取相關僱員補償,目前她正申請法律援助,期望獲批後通過法律討回因工作勞累致死的「喪命錢」。

陳太感言,丈夫拼命工作多年,數年前曾獲頒好員工獎,但工作期間喪命後,公司沒有代表講一句關心和慰問的說話,設靈當日也沒有派代表前來致哀,亦拒絕支付殮葬費,讓她百感交雜:「我丈夫是人,不是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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