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檢察官表示,一名前南灣銀行高管因證券詐欺而被定罪,現在又面臨新的指控,原因是向法院提交六份經過不當修改或完全捏造的求情信,藉以獲得較輕的刑罰。
灣區新聞集團報系報道,現年35歲、來自洛斯蓋多斯(Los Gatos)的加德(Mounir Gad)被控篡改文件、身份盜竊和刑事藐視法庭等新罪名。
今年稍早,擔任總部位於聖他克拉的矽谷銀行副總裁的加德,對兩項證券詐欺罪坦承不諱。
聯邦檢察官表示,被告與其友人分享非公開資訊,該友人將其用於執行證券交易。
聯邦檢察官周二表示,根據11月19日提交的刑事訴訟,加德在證券詐欺罪判刑宣布之前,向法院提交了十多封支持信。
據悉,其中三封信在作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修改,添加了讚美加德具有良好品格的語言,另外三封甚至不是由作者親自撰寫。
在涉嫌篡改文件和身份竊盜罪被揭露前,聯邦地院法官高蘭惠於11月3日判處加德兩年緩刑和500元罰款,以及對每項證券詐欺罪繳納200元。他原本可能會因每項罪名,被判處最高20年監禁和500萬元罰款。
訴狀稱,其中一封遭到篡改的信件的作者,恰巧出席加德的量刑聆訊,聽到自己沒有寫過且不真實的法庭參考陳述。
她立即聯繫加德的辯護律師,後者隨後通知法庭。
根據訴狀,法院於11月10日舉行另一場聆訊,高蘭惠在庭上表示:「我認為並判定這封信非常具有信服度的內容,竟是加德加入信中的謊言。」
檢方稱,對於文件篡改指控,加德將面臨最高20年監禁和25萬元罰款,而且又因身份盜竊罪,面臨最高五年監禁和25萬元罰款。
刑事藐視法庭罪則沒有最高法定刑罰。
加德周二就新的指控首次出庭。地院法官韋斯特莫爾(Kandis Westmore)排定下次出庭時間為11月26日,屆時將決定是否羈押和確認代表律師。
他還將於12月8日出庭,接受與證券詐欺罪有關的進一步審訊。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