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嚴打圍標 引入監聽搜證及重罰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政府修例嚴打圍標 引入監聽搜證及重罰

政府將根據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的建議,修訂法例以全面打擊樓宇大維修中的圍標行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過往市場因「肥豬肉太肥」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新措施將透過刑事檢控、高額罰款及強化搜證權力,徹底斷絕不法分子的生路,讓市場回歸公平競爭。

本文核心內容:

  • 政府將修改法例,針對圍標行為實行刑事與民事「雙軌制」執法。
  • 新制度下,執法機關可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進行監聽等搜證。
  • 刑事最高處罰為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元,或犯罪所得的3倍。
  • 民事方面,個人被取消董事資格的年限由5年大幅提高至15年。

告別碎片化改革 重塑大維修生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過去針對圍標漏洞的改革存在「碎片化」問題。他強調,大維修流程從前期聘請顧問、驗樓,到中期的招標挑選,再到後期的施工與安全,每一個步驟都必須環環相扣。政府本次旨在推動一場「革命性」的生態改變,引導市場建立健康制度,確保業主能在安全、公平的環境下作出知情與真誠的選擇。

刑事民事雙軌制 以監聽全方位搜證

為應對極具隱蔽性的圍標集團,政府已參考《證券及期貨條例》,實行刑事與民事雙軌制執法。林定國表明,一旦發現違法,必定以刑事檢控為首要考慮。新制度將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大幅強化執法機關的搜證權力。他直言,不法分子常透過電子通訊暗中勾結,「你唔好以為傾電話無人知,分分鐘我們已經監聽緊你」,認為監聽能有效搜集證據並產生心理阻嚇。法庭亦獲授權在判刑時考慮案件對受害者及社會的傷害,並沒收所有犯罪所得。

阻嚇刑罰「斷米路」 防借屍還魂

在刑罰方面,新修訂條例下的刑事最高處罰定為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補充,為防止不法分子「借屍還魂」,民事罰則中,個人被取消擔任董事或經營公司資格的年限,已由原先的5年大幅提高至15年,且限制涵蓋其所有關聯公司。民事最高罰款亦加重至800萬元、收益的兩倍或期間營運額的30%。林定國最後強調,政府在維護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將實行嚴密監督,絕不容許專業誠信鬆懈,以全面保障市民財產與居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