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收容無家者 安全衛生水準須稽查

加州近年斥資數十億元解決街上無家者營地,州議會今夏通過新規則,要求地方政府每年對公帑出資的無家者收容所進行安全和衛生稽查,並提交結果。若縣市拒絕糾正問題或提交報告,不僅恐面臨失去經費,還可能吃上官司。

收容所有時人員不足,難以安置患有精神疾病和成癮的住客,影響收容所居住環境,經常引起無家者投訴。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民主黨州眾議員科克-席爾瓦(Sharon Quirk-Silva)看到相關新聞報道,還有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相關調查後,推動這項收容所稽查要求。根據ACLU調查,發現科克-席爾瓦選區多所收容所出現暴力、性騷擾、蛆蟲侵擾、污水溢出和其他嚴重問題。

根據聯邦數據,加州過去10年加強收容能力70%以上,增至7萬6000個全年床位,但大多數縣市幾乎缺乏足夠收容空間應付街上所有無家者。鑑於加州可負擔住宅嚴重缺乏,入住本應為臨時收容所的人經常難以找到永久居所。

根據最新估計,加州約有18萬7000無家者,僅三分之一入住收容所。

在灣區,聖荷西約有1,300個市府簽約的收容床位,還不包括由聖他克拉縣監督的收容所。市府稱已有一支三人稽查團隊,並與市府律師辦公室研究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履行相關法律義務。

聖他克拉縣官員表示,知道有兩間位於未建市地區的無家者收容所屬於縣府管轄範圍內,又指縣規劃局將與消防總署進行稽查。

監督地方無家可歸計劃的阿拉美達縣衛生局則稱,由於落實新法需要與不同縣市的合作,因此正探討下一步。

對於如何遵守新規定,屋崙官員尚未回應媒體查詢。收容所稽查規定藏在州府今年預算案中的「配套法案」之中。預算案6月底由州議會通過。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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