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鑫鼎鑫」負責人另獲3化學品合約 物流署已付$76萬:合約已停不再支付

政府前日( 20日)終止所有與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鑫鼎鑫)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物流署今日(22日)回覆《星島頭條》表示,政府已就與鑫鼎鑫負責人相關的兩份化學品合約支付逾76萬,又指有關合約為購買貨品合約,屬「貨到付款」,由於合約已終止,政府不會再向承辧商支付任何款項。

3份合約分別供應漂白粉、漂白水及漂丸

物流署早前終止三份與「鑫鼎鑫」負責人有關聯的化學品合約,由國洋企業(香港)有限公司,及國洋企業有限公司取得,分別向物流署提供漂白粉、漂白水及漂丸。

物流署回覆查詢,交代終止四份與「鑫鼎鑫」負責人的合約,包括供應政府飲用水合約。
物流署回覆查詢,交代終止四份與「鑫鼎鑫」負責人的合約,包括供應政府飲用水合約。

 

物流署終止三份與「鑫鼎鑫」負責人關聯的化學品合約。
物流署終止三份與「鑫鼎鑫」負責人關聯的化學品合約。

 

物流署回覆查詢指,會嚴肅跟進事件。
物流署回覆查詢指,會嚴肅跟進事件。

 

物流署交代招標準則。
物流署交代招標準則。

 

物流署指,已通知政策局及部門收起餘下的「鑫樂」樽裝飲用水,會與它們跟進相應安排。
物流署指,已通知政策局及部門收起餘下的「鑫樂」樽裝飲用水,會與它們跟進相應安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中)、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左)和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右)日前就事件見記者。劉駿軒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中)、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左)和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右)日前就事件見記者。劉駿軒攝

 

物流署長陳嘉信就事件向公眾致謙。劉駿軒攝
物流署長陳嘉信就事件向公眾致謙。劉駿軒攝

 

政府飲用水風波持續發酵,「鑫鼎鑫」被揭發使用冒牌水。
政府飲用水風波持續發酵,「鑫鼎鑫」被揭發使用冒牌水。

 

政府飲用水風波持續發酵。
政府飲用水風波持續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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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署回覆指,署方已就價值約71萬,於去年8月開始的漂白粉合約,向國洋企業(香港)有限公司支付約36萬,並已就價值約108萬,在去年8月開始的漂白水合約,向國洋企業有限公司支付40萬。至於另一份由國洋企業取得價值約23.6萬,在今年8月開始的漂丸合約,則未有支付任何款項。

物流署解釋,上述合約都是購買貨品合約。根據政府標準合約條款,是「貨到付款」,即確認貨物符合合約列明的要求後,才會安排三十日內付款。由於上述合約已終止,政府不會再向承辧商支付任何款項。

物流署早前亦提到鑫鼎鑫,就與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按合約條款向政府繳交了約100萬元按金。政府可按合約條款扣除合約按金,以補償政府因終止合約所帶來的損失。

不過上述三份化學品合約,則未有支付任何按金,物流署表示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如合約價值低於136萬元,不需要繳交合約按金。

另外,物流署指,已通知政策局及部門收起餘下的「鑫樂」樽裝飲用水,會與它們跟進相應安排。

記者: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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