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孟青
有網約車平台被發現有疑似內地司機透過平台在港接單,載客取酬,有司機竟向乘客親口承認自己沒有香港身份證,只是借老闆私家車從事網約車服務,佢老闆究竟知唔知屬下員工用自己資產賺外快?這位司機又有冇香港車牌?車險保單保障範圍是否包括商業用途?太多謎團未解開。
違反逗留條件的司機就是「黑工」,聞說內地網上出現月入兩萬人民幣招聘司機的廣告,更列明毋須是香港人也可申請,如此明目張膽公開招募,實在無法無天,如果香港政府仍採取視而不見,相信未待正式立法已天下大亂。
白牌車本身已屬違法,非法網約白牌車,竟有如三不管,人命關天,任由內地網約車司機大軍襲港,明顯是置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與死活於不顧。香港的士必須在前座展示的士司機證,有任何投訴或意外都冤有頭債有主。如今最逼在眉睫的是,政府應加快步伐規管網約車,杜絕黑工司機,以及任何未獲運輸署許可的僱傭兵團及個體戶接載乘客營運取酬。
網約車未正式規管立法,已出現以身試法亂象,有事可大可小,保險責任、法律責任,尤其涉及人身意外。既然政府表示網約車是透過共享經濟模式,釋放私家車的閒置運力,日後港府在立法規管及發放網約出租車牌,必須堵塞漏洞,把網約車與司機捆綁,規定車主自己營運,絕不容許任何出租或交由他人駕駛,以免衍生另一租賃問題,即使是車主以外擁有同一私家車第三者保險的其他司機,亦必須禁止,以杜絕潛在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