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弱公眾出席議會權卷土重來|社評摘要

《聖荷西信使報》社論:

譯:曾維燊
圖:美聯社 民主黨籍州參議員、前柏克萊市長阿雷桂因(Jesse Arreguin)

加州立法者已連續第三年試圖削弱維護地方政府委員會如市議會、教育委員會透明度的公開會議法案,這部法案已實施超過七十年。

民主黨籍州參議員、前柏克萊市長阿雷桂因(Jesse Arreguin)與洛杉磯的杜拉佐(Maria Elena Durazo)將法案包裝成公開會議規則的「現代化」再推進議會。

然而,參議院707號法案卻是混亂的一團,最重要的是它將允許部分重要的地方政府諮詢委員會完全以線上會議方式召開。

這些諮詢委員會的建議通常會直接送交最終決策機關,如市議會、教育委員會或縣監事會,讓後者快速敷衍批准。

正因為這些諮詢委員會是政策辯論的關鍵場所,會議必須完全公開透明。這正是《布朗法案》(Brown Act)的初衷,要求讓公眾能夠監督這些討論過程。

該法案類似2023年及2024年未成功的版本,將推動政府全面採用視像會議,導致公眾與媒體或許再也無法親身參與會議、面對委員提出問題或建議,甚至無法觀察他們之間的肢體語言。

今年反對該法案的團體涵蓋廣泛,包括第一修正案聯盟、霍華德賈維斯納稅人協會、加州新聞出版協會、加州廣播協會,以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Common Cause及婦女選民聯盟加州分會。

《布朗法案》於1953年通過,並持續更新加強,目的在於讓不僅最終決策公開,連帶決策過程也應公開。立法機關明確表示,地方政府委員會的「行動須公開進行,討論也應在公開場合進行」。

當然,線上參與在當今社會有其重要角色,法案中便利公眾遠程觀看與發言的部分值得肯定。

委員會成員因健康或家庭緊急狀況使用視像會議,合理可接受,但這應該是例外而非常態。

2022年,由公開政府倡導者與州立法者合作推動的2449號議案,在州長紐森簽署下平衡了透明度與遠距參與的合理情況。

目前,多數委員會成員遠距參與受限於一定次數,例如立法機關每年最多遠距參與五次,且會議至少有法定人數成員在公開場合現場參與,讓公眾能親自出席。這是合理妥協,707號法案卻將推翻這些規定,放寬諮詢委員會的現場要求。

支持者聲稱該法案有助於招募及留住委員,但若招募條件是讓委員能避開公眾與媒體的接觸,那顯然是選錯職位。

公共服務與健全的政策制定需仰賴問責、公開對話與民眾互動。這正是1953年立法者的理想,也是2025年公眾理應堅持的標準。

以上翻譯內容取自《聖荷西信使報》之公開報導,僅為華語讀者提供主流媒體之新聞論述、社會輿論及文化觀點等參考。其所載立場與觀點,並不代表星島日報、星島中文電台及編輯本人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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