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盛頓郵報》社論:
譯:曾維燊
圖:美聯社
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部長小羅拔甘迺迪(Robert F. Kennedy Jr.)自上任以來,一再挑戰傳統醫學觀念。他放寬兒童及孕婦的疫苗建議,宣傳毫無根據的慢性病成因理論,並提倡「療癒農場」等另類治療手法。
近日,他再提出兩項建議,意圖大幅限制藥廠於電視播放藥品廣告:其一,強制廣告加長副作用警告內容,令成本上升;其二,禁止藥廠將廣告開支列作稅務扣減。
初看之下,這些建議似乎合理,甚至迎合某些反藥廠人士的心意──他們認為現代人服藥過多、不必要;即使是相信主流醫學的人,也未必反對,畢竟藥品廣告常打斷周日晚上的美式足球轉播或喜愛的電視節目,確實惱人。
但正如經濟學家阿爾佩特(Abby Alpert)、蘇德(Neeraj Sood)與拉卡瓦拉(Darius Lakdawalla)於2023年發表的研究指出,這類「直接面向消費者」的藥品廣告,實際對公共健康有正面作用。研究發現,廣告接觸量增加10%,會使所推廣藥品的處方數上升5.4%。更重要的是,當中新開立處方的患者佔約七成,顯示廣告能促使民眾認知到自己的潛在病患,繼而尋求診斷與治療。
美國有數以百萬計民眾患有未診治的慢性疾病,多數人甚至未曾察覺自己有病。廣告能將他們帶進醫療體系,從整體看是利多於弊。
當然,藥品過度使用確實存在風險,有時亦源自不必要的處方。但解決之道並非是掩蓋資訊,而是醫生應與病人充分討論,確認處方是否有其必要性與安全性。
有批評認為,藥品廣告傾向令消費者選擇昂貴的品牌藥,而非便宜的學名藥,浪費金錢,得不償失。但研究顯示情況並非如此。實際上,這些廣告同時推高相關學名藥的銷售──即整個藥物類別的需求都被帶動。以降膽固醇藥物Lipitor為例,其廣告雖令部分人選擇品牌藥,但也促使不少病人諮詢醫生後改服便宜的Zocor等學名藥。
換言之,限制藥品廣告,只會減少患者獲取資訊、啟動治療的機會,並抑制未被宣傳的藥品因關聯推廣而帶來的收益。小羅拔甘迺迪的建議,雖然迎合部分信奉「自然療法」的支持者,但對廣大患者──尤其是未獲診斷的群體──而言,卻是倒退之舉。
「令美國再度健康」(Make America Healthy Again)固然聽來動人,但不能以削弱知情權作代價。藥品廣告雖煩厭,卻有其公共健康價值,美國社會實不應輕言放棄。
以上翻譯內容取自《華盛頓郵報》之公開報導,僅為華語讀者提供主流媒體之新聞論述、社會輿論及文化觀點等參考。其所載立場與觀點,並不代表星島日報、星島中文電台及編輯本人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