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總檢察長坎貝爾召集社區領袖發布指南 提高對兒童流動兒童工作場所保護的認識

馬薩諸塞州總檢察長安德里亞·喬伊·坎貝爾(Andrea Joy Campbell)和來自移民、教育界和商界的代表於2023年6月9日齊聚一堂,以提高公眾對馬薩諸塞州移民和其他弱勢兒童工作場所保護的認識,並就該辦公室為青年和弱勢群體阻止惡劣的工作條件和對兒童的剝削所做的持續努力發表講話。

「作為一個社區,我們必須確保我們的年輕人在安全和健康的環境中工作。」總檢察長坎貝爾說,「無論是暑期工作還是全年工作,年輕工人——尤其是低收入、移民社區和有色人種社區的工人,都容易受到較差的工作條件和剝削。總檢察長辦公室無法獨自完成這項艱巨的工作,因此我為我們為解決這一關鍵問題而建立的多元化夥伴關係感到自豪,並在受影響最嚴重的社區建立信任和關係。」

總檢察長坎貝爾(AG Campbell)的公平勞工部執行管理青年就業的法律,並積極致力於防止工作場所的違規行為。童工法包括對未成年人可以從事的職業以及他們可以工作的時間的限制。法律還要求僱主確保青少年在開始工作前獲得適當的工作許可,並確保僱主在工作場所張貼所有未成年人的工作時間表。

在過去三年中,該辦公室的公平勞工司列舉了127名違反馬薩諸塞州童工法的僱主,罰款總額幾乎超過130萬美元。違規行為包括在沒有工作許可的情況下僱用未成年人,允許未成年人早於或晚於允許的時間工作,安排未成年人在晚上8點以後無人監督地工作,以及要求他們的工作時間超過法規允許的時間。

總檢察長坎貝爾強調了總檢察長辦公室(AGO)致力於確保青年在安全和健康的條件下工作。這些工作包括:召集內部童工工作組以確定調查目標和克服執法挑戰的新方法;定期與移民工人中心和倡導者會面,分享有關工作場所趨勢和保護的信息;在弱勢社區開設診所並提供「了解你的權利」教育;向社區團體和合作夥伴分發信息手冊和傳單;與整個英聯邦的教育工作者和管理人員合作,確定和幹預有害工作條件的情況,並向家庭和看護人傳播信息。

AG辦公室已向負責向未成年人簽發工作許可證的所有州公立學校負責人發送了信件和信息材料,州法律要求大多數18歲以下的工人獲得工作許可證。其中包括有關童工法的信息,情況說明書以多種語言分發給高中生的所有家長和監護人,以及專門針對移民工人和勞工販運的權利的材料。

「在我們的學校系統工作,我和我的同事在影響我們年輕人的問題上處於前排。我們知道,在不安全、不健康的條件下工作通常會影響年輕人的學習,以及他們的身心健康。」塞勒姆公立學校家庭、社區和員工參與執行主任Ruben Carmona說,「這就是為什麽我很感激總檢察長坎貝爾和她的辦公室繼續為我們的童工法提供資源,這樣我們就可以更好地支持這些年輕人,並解決那些在工作場所利用他們的人。」

La Colaborativa執行董事Gladys Vega表示:「眾所周知,低收入、移民和非英語國家的青年更有可能成為違反童工和販賣童工行為的受害者。在La Colaborativa,我們正在努力通過為移民提供打破剝削循環所需的資源和技能來改變這種狀況。」

「童工違規行為,即強迫年輕人工作太晚和太長時間,強迫他們從事可能導致嚴重傷害的危險任務,以及他們得到不公平的報酬或待遇,正在對生活產生嚴重影響。」MassCOSH青年項目主任利亞姆·奎因(Liam Quinn)說。

為確保未成年人獲得安全和積極的工作體驗,AG辦公室提供以下指導:

一是最低工資。馬薩諸塞州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5美元,因此18歲以下的工人應至少獲得每小時15美元的報酬。

二是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工作。有一些例外,例如保姆、新聞傳播者工作、農場工作或娛樂業工作。

三是工作許可證。18歲以下的工人每份工作都需要新的工作許可證。工作許可申請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未成年人和僱主填寫,並提交給您孩子居住或上學的學區。14歲或15歲的未成年人也需要醫生的簽名。

四是危險的工作。18歲以下的青少年不得從事某些類型的危險工作。如需14-15歲和16-17歲未成年人的禁止任務列表,請訪問總檢察長的網站www.mass.gov/ago/youthemployment。

五是監督。晚上8點之後,所有18歲以下的工人必須接受位於工作場所且未成年人可以合理接近的成年主管的直接和即時監督。

六是未成年人的合法工作時間。馬薩諸塞州法律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控制他們可以工作多早和多晚以及他們可以工作多少小時。

七是移民身份。所有工人,無論移民身份如何,都受到聯邦勞動和就業法的保護。

八是勞工販運。在馬薩諸塞州,使用傷害威脅(包括經濟傷害)來強迫某人從事工作屬於犯罪行為。任何強迫他人以這種方式工作或從工作中獲益的人都可能面臨監禁和罰款。

中美創新時報9日訊/記者溫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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