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潮外籍專才難保身分 持商務旅遊簽可求職面試

美國移民局新規,持有商務或旅遊簽證的個人可以在美找工作及參加面試。圖為紐約街頭可見招聘會的標牌。路透社資料圖片

本報訊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宣布,持有B-1、B-2商務或旅遊簽證的人士,在美逗留期間可以求職以及面試,但正式上班前必須獲得其他類別的簽證,才可合法工作領取報酬。

綜合livemint網站、deccanchronicle網站和印度《經濟時報》報道,公民及移民服務局22日在推特發文,表示持有商務或旅遊簽證的人士,雖然不得在美從事任何工作,但卻可以求職面試,如果順利獲聘的話,可以申請更改簽證類別,但在工作前必須完成有關流程。假如當局拒絕更改簽證,或者申請人需要等候領事館或入境口岸另行通知,當事人便要離境,獲取合法工作資格後重新來美。

B-1和B-2簽證是聯邦政府最常發出的簽證,而且用途廣泛,其中B-1簽證主要用於短期商務旅行,而B-2簽證則用於旅遊。外界猜測USCIS這次公布消息,可能與谷歌、微軟、亞馬遜等科技公司最近大幅裁員有關,按照原有規定,被辭退的高技術外籍專才必須在60天寬限期內找到新工作,否則便要離開美國,而60天的寬限期從離職後翌日開始計算,因此時間相當緊迫。

據悉,被裁的科技業外籍員工為了繼續留美,往往將原有的工作簽證改為旅遊或學生簽證。USCIS接獲大量查詢後在推特發文解釋,非移民類僱員在美被裁後,可能不知道其他選項,甚至誤以為60天內便要離境。部門同時解釋,非移民類僱員無論辭職或者遭到裁員,都可以向當局申請變更身分、調整身分、提交就業授權文件或更改僱主身分,如果符合條件,便能延長在美居留的期限,無需受到之前工作簽證的規限。相反這些工人如果沒有在60天寬限期內提出申請,當事人與在美家人便要在限期內離美。

USCIS提醒公眾,持有B-1和B-2簽證的人士其實可以在美合法求職面試,只是在正式上班之前,必須將原本簽證改為就業授權身分,上班當日必須持有全新有效的工作簽證。

多家科技公司早前大規模裁員後,兩個印裔公民組織上月在發起網絡請願,要求總統拜登將H-1B簽證持有人的留美寬限期,從兩個月延長到1年,方便他們有足夠時間尋找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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