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准延遲離境在美港人 有權申請工作許可

美國官方定義的香港居民,需持香港特別護照、BNO等證件。美聯社資料圖片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20日在《聯邦公報》宣布,符合「延遲強制離境」(DED)資格的在美香港居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EAD),如果審批獲得通過,當時人可合法留至2023年初。

移民局在官方通知中表示,根據總統拜登在8月簽署的備忘錄,符合資格的在美港人可在境內停留18個月,從文件生效日期計算,也就是到2023年2月5日為止。

這次計劃僅適用於8月5日仍然在美,並從當天開始持續留在美國境內的香港居民,當事人也需符合備忘錄列出的其他標準。

官方定義的「香港居民」,本身需要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英國海外公民護照(BOC)、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簽證身分書(DI)。

相關人士無需特別提交申請,可以自動獲得DED待遇,至於其他條件,一方面包括8月總統備忘錄的事項,另一方面也需符合國土安全部的要求。

合資格的在美香港人若要申請工作許可,可以提交I-765表格,另外若要外遊的話,也可填妥I-131表格申請提前離境許可證(AP)。

拜登在8月頒布DED政策時表示,中國政府持續打擊香港自治,破壞當地剩餘的民主程序與制度,限制學術自由並打擊新聞自由,因此華府將提供庇護,允許合資格香港居民留美。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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