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於今日(12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該區派員於九龍城扮客「放蛇」,成功截獲兩部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涉案私家車包括寶馬及豐田七人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寶馬私家車。

涉案豐田七人車。

行動中警方扣查兩涉案車輛。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鄭皓銘講述案情。蔡楚輝攝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鄭皓銘講述案情時表示,警方今早在九龍城區內派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部私家車,涉及兩名本地男司機,年齡分別為39及40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以被罰款1萬元以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者會被處罰2.5萬元以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該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的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以及乘客,都可能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