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鄉發生風化案。一名年僅7歲女童,被一名13歲男童非禮,警方接報後翻查閉路電視,鎖定疑人,掩至男童寓所將他拘捕,涉嫌「猥褻侵犯」,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九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據悉,受害女童與被捕男童是互相認識的。
事發為上周六(9日)晚上約7時,受害女童偕母親到八鄉粉錦公路下輋足球場,女童在球場踩單車,而母親則在附近放狗。其後,被捕男童突走向受害女童及攬抱她,並拖她到球場的角落位及觸摸她,受害女童痛哭,驚動一名女街坊的注意,男童慌忙逃去。
警員正於上址進行反爆竊巡邏,於是女街坊帶同受害女童及其母親向警員報案。警方經了解後,得知犯案男童衣着及翻查閉路電視後,其後到男童家,以猥褻侵犯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罪名將他拘捕,案件現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第九隊跟進。
事件曝光後,有街坊在區內facebook群組,提醒家長及其子女出入小心安全及多加留意。警方亦提到,猥褻侵犯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