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裁定前無先例 冷凍胚胎亦為生命

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裁定,冷凍胚胎是生命,一旦銷毀需要負上刑事責任。資料圖片

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裁定,冷凍胚胎也屬於生命,與其他「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相同法律權利,任何人將其銷毀需要負上刑責。分析表示,裁決可能嚴重限制人工受孕,數以十萬計希望以此延續香火的民眾會受影響。

《華盛頓郵報》報道,阿拉巴馬州高院援引《未成年人過失致死法》(Wrongful Death of a Minor Act),裁定冷凍胚胎與「未出生的孩子」一樣,受精卵和嬰兒都需受到保護。

法院頒布裁決後,倡議組織「懷孕正義」(Pregnancy Justice)的代表蘇斯曼(Dana Sussman)表示,人工受孕機構為了提高成功率,一般會從女性身上提取多個卵子,受精後冷凍,有需要時讓其發育為胚胎,這次案例一旦確立將令業者陷入困境。蘇斯曼同時批評,現在至少已有11個州份,準備將「生命」的定義擴大至受精卵,阿拉巴馬有了這樣的裁決後,其他州份就可能跟隨,最終會影響民眾繁育和墮胎的意願。

聆訊期間阿拉巴馬州醫學會也曾提交法律諮詢文件,表示裁決可能會使體外受精的成本上升,生育診所也可能因為擔心訴訟風險,紛紛關閉或者遷往外州。

阿拉巴馬州2018年公投決定將胎兒也視為生命,但當時的條文沒有提及冷凍胚胎。當地在聯邦最高法院推翻「羅伊對韋德案」(Roe v. Wade)之後,幾乎全面禁止墮胎,據統計州內與懷孕有關的刑事案件佔全國接近一半。

聯邦最高法院在今年的會期內,還會審理是否限制墮胎藥物的案件,屆時將是聯邦高院自2022年推翻「羅伊對韋德案」以來,首次仲裁墮胎議題的案件。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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