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一間餐館裡面做清潔女工,所得工資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人工,經常被要求超時工作而不能獲得補償,而且被老闆和其他同事經常在口頭上肆意侮辱。
盡管受到這些種種不公而且非法的對待,但我一直都忍讓,沒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訴,原因是我是沒有合法移民證件的工人,這裡的勞工法律可能並不適用於我的身上,而且一旦被政府知道我的非法打工情況後,不單止會被抓起來,而且會被遞解出境。
答﹕首先很多謝你有勇氣提出這個很重要的問題。在此必須重申的是﹕不管你的移民身份如何,你在工作場所得到的法律保護都是一樣的。例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涵蓋所有合法以及非法工作的工人,有關超時工作補薪的規定也是一樣。
至於老闆以及其他餐館同事的口頭侮辱,將會視乎其內容而定,你有可能可以向他們發出基於出生地、性別、或者其他因素的非法歧視的法律行動,因為所有禁止歧視的聯邦或者州法律和勞工法一樣,對美國合法居民以及非法居民都是一視同仁的,唯一的分別可能只是勝訴之後的賠償方式。以你的情況來看,可能可以獲得金錢賠償、道歉、或者其他方式的補償,但重新做回這份工則不大可能。
不管如何,你絕對有權到相關的政府部門報告在工作中遇到的非法待遇。至於擔心被移民局知道後被抓起來遞解出境,首先,有關法律中禁止報復的條文應該可以保護你被人向移民局舉報;其次,盡管負責執行勞工法律的聯邦以及州的機構雖然同樣是政府部門,但他們是完全獨立、同移民局是沒有業務聯繫的,他們意識到保證你的移民身份絕不對外泄露的重要性,他們甚至不會問你是否具有合法身份的問題。
另外,如果老闆為了報復而向移民局舉報,他自己也會惹上麻煩,如老闆因為你行使作為一個工人的合法權利而威脅報復或者作出實際的報復行為,包括向當局舉報你的非法身份,這樣做是觸犯了聯邦或者州政府的反報復法律,而且他也要冒著接受移民局進一步的調查的風險。
盡管你不應該因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而最後卻落至被遞解出境的局面,但現實是很難保證這一點的。因此,我們強烈建議,在你作出任何行動、捍衛你的合法勞工權益之前,應該同勞工法律中心聯繫,我們有律師專責處理這類問題,他們會幫助你在不影響你的移民身份的同時,為你解決工作場所遇到的問題提供協助。
【本專欄試圖為大家提供準確、簡明的有關就業方面的加州法律常識。不過,由於法律以及法律程序經常變化和解釋不同,Legal Aid At Work勞工法律中心不能保證文件的內容是最新的,也不能為內容運用的結果負責。
讀者不應依賴文件提供的資料。你應該就個人的特殊情況,向律師或者有關機構查詢。三藩市法律援助會勞工法律中心供稿,求助電話:415-593-0066】
張映雪 勞工法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