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週二(30日)以分歧的表決結果裁定,根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在美國出生的兒童即使其父母非法居留或僅為臨時居留,仍可獲得美國公民權。該裁決直接推翻了特朗普總統在第二任期初期頒布、反對非法移民子女享有公民權的行政命令,同時暴露出大法官們在該議題上的深層裂痕。
美聯社報道,由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及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等組成的多數派裁定,在美國土地上出生且受美國法律管轄,即足以獲得公民權。羅伯茨在判詞中強調,出生公民權歷來主要取決於出生地,而非父母的移民身份,法庭今天信守了歷史承諾。
兩非裔大法官針鋒相對
包括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和阿利托(Samuel Alito)在內的多位持異議的大法官則認為,僅憑出生並不足夠,兒童的父母必須對美國擁有更深層的政治忠誠。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的兩位非裔大法官對此針鋒相對。撰寫主要異議書的托馬斯辯稱,憲法公民權條款是當年南北戰爭後,針對獲釋非裔奴隸的特定補救措施,旨在為被錯誤排除的群體恢復公民身份,而非適用於所有外來人口。他認為特朗普的命令符合該條款的原始含意。
大法官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則完全同意多數派意見,並特別撰文斥責托馬斯根本誤解了重建修正案。傑克遜指出,重建修正案是對這個國家進行的一次反種姓、反從屬的全面重啟,而非僅僅針對奴隸制污點的局部治療。她批評托馬斯對公民權條款進行狹隘、針對特定群體的解讀,完全背離了批准該條款的歷史事實。
封面圖說:活動人士在最高法院外慶祝最高法院關於出生公民權的裁決。 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