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老字號法案 闖關參事會惜敗

陳詩敏保護老字號立法未獲通過。記者彭詩喬攝

三藩市市參事陳詩敏提出的保護「老字號」商家立法,周二(18日)在市參事會遭否決。該案原本旨在保護在社區經營多年的老字號商家免於被迫搬遷命運。立法要求,欲取代老字號的新商家,需向市府申請許可。

陳詩敏提出的條例規定,若老字號商家離開或被迫搬遷,新的非住宅商家進駐前必須先經有條件使用(Conditional Use)審批。此外,條例放寬老字號商家認定條件,通常老字號商家需要經營30年,現行政策對經營超過20年且面臨逼遷風險的商家有例外,陳詩敏的立法進一步放寬,允許經營15年以上且面臨重大逼遷風險的商家申請列入老字號。該條例還規定年收入低於500萬元的小商業免受程序限制。這項條例是市府此前臨時保護措施的延長與擴充,原先的臨時規定將於2026年5月1日到期。

陳詩敏強調,老字號商家不只是商戶,更是社區文化資產,也是支持其他小企業繁榮,為移民社區等弱勢群體提供就業的重要基石。

陳詩敏的立法周二在市參事會取得6票支持、4票反對,第四區市參事空缺;但該案需要8票絕大多數才能通過。

陳詩敏表示,她一定會再找其他方法保護老字號,「我不會放棄。」她指出,許多老字號都由移民所有,「我會努力找出其他方式。」

市參事馬百樂則堅持反對該立法,他指出立法沒有區分因房東逼遷離開或企業自主歇業。他認為此舉可能造成更高的空置率,也可能對老字號企業計劃造成「寒蟬效應」,在企業經營年限即將滿足老字號條件時被逼遷。

規劃局此前預測,市長羅偉提出的家庭分區(Family Zoning)計劃,每年最多可能導致10家企業被迫離開。該計劃允許部分商業用地或低密度地區改建為住宅,以增加住房供應。

規劃局文件指出,家庭分區計劃針對老字號企業設計多項優惠措施,幫助這些經營多年的老店繼續營運或搬遷至新地點。例如若老字號企業因新開發項目被迫搬遷,可豁免原本需要的條件使用授權(CUA)以及開發影響費用。開發商若在項目中提供空間給老字號企業或其他社區服務用途,將可獲得額外建築面積及高度獎勵,鼓勵開發商主動保留這些企業。本報記者彭詩喬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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