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被棄置購物車 政府執法權限擴大

州長簽署州參議員柯提斯起草的SB753,可助聖荷西等地方政府處理被胡亂棄置的購物車。美聯社資料圖片

面對民眾對購物車胡亂棄置的不滿,以及過時法規造成的政府執法限制,聖荷西官員相信,近日通過的加州新法將有助市容整潔和安全。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州長紐森日前簽署由州參議員柯提斯(Dave Cortese)提出的SB753法案,旨在賦予地方政府權力直接將購物車歸還零售店,並向對方追討相關費用。

聖荷西政府和市長馬漢(Matt Mahan)共同提出這份法案,他們慨嘆現有規則長期以來限制他們的能力,難以解決數千輛被棄於街頭和水道的購物車。

柯提斯認為,新法把過時州法現代化,提供地方政府方法更有效棄處理浪費公帑又污染環境的廢棄購物車,相信將使社區各方受益。

在新法通過前,加州規定給予零售商三天時間取回購物車而不被收取費用,但聖荷西官員認為此舉限制府方追討成本的能力。

州府又規定地方政府保管購物車長達30天才可變賣或棄置購物車。零售車在六個月內取回三輛或以上購物車時,每輛最高罰款為50元。根據新法,每次違規的罰款大幅上調至100元。

聖荷西在土狼溪(Coyote Creek)附近設有一處保管場,但接近容量上限。市府官員警告,萬一保管場爆滿,就需要多花人力物力設置另一處保管場。聖荷西長期以來努力解決廢棄購物車,每年從街上、公園和水道收集約2,000輛。

非牟利組織「南灣溪流聯盟」(South Bay Clean Creeks Coalition)估計,過去一個月沿瓜達盧佩河(Guadalupe River)河畔移走100多輛購物車,光在接近Hedding街天橋就有15輛。市議會今年稍早通過相關立法,而這項加州新法將提供額外限制。擁有26輛或以上購物車的零售商過去必須提供年度計劃,說明如何取回和維護購物車。市議會5月通過新規則,要求有76輛或以上的零售商需設立防盜機制、使用押金裝置或簽署購物車回收合約收回購物車。新法令仍規定有26至75輛購物車的商店制定計劃,但不受加強監管所約束。

加州雜貨協會(CGA)和一些地方零售商不滿新規定,認為恐推高物價,但市府認為此舉有助改善環境和政府服務。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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