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會擬禁ICE蒙面 遭質疑無權管轄

加州議會本周通過立法,要求聯邦等執法人員執法時不得戴口罩和需表明身份。美聯社資料圖

本報訊

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 人員蒙面隨機抓人畫面令各地陷入恐慌。加州議會本周通過立法,要求聯邦等執法人員執法時不得戴口罩和需表明身份。但兩黨議員和州長紐森都認為加州無權管轄聯邦人員,恐有法律風險。

綜合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和《三藩市紀事報》報道,這份由民主黨州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提出的SB627法案,要求執法人員不得配戴口罩等遮蓋物,以提高執法透明度。兩院通過法案後,現已交給紐森下月中前決定。

儘管對外炮轟共和黨總統特朗普搜捕移民手法,但紐森曾公開質疑州雄是否有權力規範聯邦法執行,擔心SB627面臨法律風險。

法案通過前,兩黨議員在全院辯論上唇槍舌劍。共和黨和執法部門團體形容法案是「政治秀」,認為加州無權規範聯邦人員。反對者認為,不僅法案不會產生原有立法效果,反而將對ICE的怒火遷移到地方警員上。

民主黨人形容這是抵抗被喻為秘密警察的蒙面ICE人員和捍衛民主與安全的重要一步,他們直指ICE人員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危害民眾以至基層聯邦人員的安全。

威善高捍衛法案的合法性,認為對身在加州的聯邦人員具執法性。他引用為法案起草的柏克萊加大法學院院長切默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的說法,認為加州可要求聯邦公務員守法,除非守法會嚴重干擾他們的職務。

切默林斯基更把法案比喻為聯邦人員須遵守地方交通法規一樣。

威善高強調,法案針對的是滑雪面罩等「極端遮蓋物」。法案也有多項豁免,包括進行特別任務等。

加州警員研究協會(PORAC)代表律師在本周聽證會上表明不認同切默林斯基的法律評估,因為各州無權質疑聯邦政府的有效性,包括戴口罩。

最後共和黨人全投反對票,部份溫和派民主黨議則以執法部門疑慮為由拒絕投票。

另一份針對執法部門的法案SB805則未遇同樣阻力,將要求執法人員清晰表明身份。提案的民主黨州參議員佩雷茲(Sasha Renee Perez)認為,執法人員未表明身份恐「讓私刑者有機可悉針對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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