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會本周通過了一項法案,確保因自然災害損毀的房屋房主,至少能獲得保險賠付的部分利息,而不是被放貸人拿走。法案現等待州長紐森簽署或否決。
財經頻道CNBC報道,南加州1月份發生歷史性山火,導致數千名房主失去了住所,保險公司通常會寄出開給房主和抵押貸款放款機構或服務機構的聯名支票。之後放貸人會將資金存入一個託管賬戶,從中賺取利息,並保留這些利息。
該法案作者、帕薩迪納市(Pasadena)州眾議員哈拉貝迪安(John Harabedian)說,在聽取了選民的意見後,他提出法案希望改變這一現狀,因為居民投訴很難從貸款人那裡獲得保險賠付。
哈拉貝迪安表示:「如果房主不能立即拿到錢,那麼銀行和抵押貸款機構持有並從中賺取的利息,應該支付給房主,而不是銀行。我們對此調查得越多,就越意識到這是一個普遍的大問題。」
該法案現在將提交州長紐森決定簽署或否決。
災難發生後,保險結算支票通常可以由抵押貸款服務公司在託管賬戶中保存,直到重建完成。這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在此期間,這些資金可以產生可觀的利息,服務公司可以保留這些利息。法案規定房主將得到這些賠付資金至少2%的利息保證。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