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AB495法案爭議 家長權益與兒少保障拉鋸

本報記者丁青洛杉磯報道

加州州議會近期推動的AB495《家庭準備計畫法案》,原意是為了在移民執法、父母暫時缺席等情況下,保障未成年子女能獲得合法監護。然而,由於條文涉及父母對子女的基本權利,引發社會關注與爭議。

AB495由加州眾議員Celeste Rodriguez提出,核心內容包括擴大「照顧者授權宣誓書」(Caregiver’s Authorization Affidavit)的適用範圍,讓更多成年人在父母暫時無法履行監護時,有權為孩子辦理學校註冊和醫療相關事務。除了父母及親屬外,教練、老師、鄰居等非親屬的「擴大家庭成員」也可能被列入可授權對象。法案同時設立短期「聯合監護」機制,允許法院在父母因被拘留、住院或其他緊急情況下,授權父母與其指定的成人共同成為臨時監護人,以避免兒童被迫進入寄養系統。

反對AB495法案的民眾聚集在加州議會大樓前,高舉標語表達訴求。 X

南加州資深移民律師孟小潔分享道,立法的本意雖然是為了應對移民執法帶來的家庭監護問題,但法案本身卻涉及父母對子女的基本權利,必須謹慎審視。她表示:「雖然初衷是保護孩子,避免家庭分離,但條文可能讓父母在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況下,被其他成年人取代部分監護權,這會觸及憲法所保障的家長基本權利。」

支持者強調,AB495能讓移民家庭與低收入家庭在危機時刻獲得更多保障,避免兒童因父母短暫缺席就被送進寄養系統。他們認為,大多數臨時照顧人其實是父母信任的親友,立法只是建立一個合法化的保護途徑。反對者則擔心法案削弱父母的知情權與同意權,可能讓學校與醫療機構在面對「照顧者宣誓書」時繞過父母,形成制度漏洞,甚至引發憲法爭議。

南加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