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日,深圳大鵬新區應急管理局對兩名在颱風「韋帕」藍色預警啟動後、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危險區的遊客,依法處以每人5000元(人民幣,下同)罰款。這是深圳依據相關條例針對「未經許可,擅自進入臨時劃定的自然災害危險區」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也是全國首張自然災害綜合法規罰單。
全國首張自然災害綜合法規罰單
據深圳新聞網報道,7月19日,颱風「韋帕」藍色預警發布後,南澳辦事處發現仍有遊客擅自登山進入自然災害危險區後導致被困。經救援人員12小時的艱苦搜救,遊客被成功轉移至安全區域。此時,颱風「韋帕」已升級為橙色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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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臨時劃定為自然災害危險區,並採取禁入措施,違者可能面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並承擔相關救援費用。
據公開信息,為防範化解自然災害風險,深圳率先開展綜合性自然災害防治立法,於2023年9月1日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在全國率先探索自然災害綜合防治立法,從多災種、全鏈條、跨部門、差異化治理等方面進行自然災害綜合防治制度設計,構建災害應對機制。
今年6月,大鵬新區經過專家評審及兩次公開徵求意見,於全市率先劃定自然災害危險區。大鵬半島市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深圳大鵬半島國家地質公園及大鵬新區管轄海域範圍,在滿足特定自然災害預警的情況下,將被臨時劃定為自然災害危險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