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港聞 損壞國安公署告示 無業漢被判2個月醫院令及賠償20元 2025-08-07 03:23:00 無業漢上月在大角咀損壞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他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2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接納精神科報告,判處被告2個月醫院令及賠償20元予維護國家安全公署。 42歲被告張俊傑,報稱無業,被控2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7月21日,在大角咀連翔道與海輝道交界附近,兩度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WKCC3244/2025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