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和稀泥」 撕裂社會信任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一家法院近日推出普法案例,稱一女子在路上行走時突然轉身,撞上後面的行人王某,女子摔倒受傷,獲賠七萬(人民幣,下同),負責案件的法官竟提出,王某未保持安全距離,因此負一部分責任,應賠償傷者。這一判決惹得輿論一片譁然——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離」?

「保持安全距離」這一通常對機動車駕駛人提出的要求,被套用到行人身上。甚麼叫「行人安全距離」?法律是否有此規定?人們抓住這個詞,開始一輪又一輪的調侃。很快,各網絡平台評論區被「去青島旅遊需先存七萬元」的諷刺淹沒,仿佛青島成了一個超高消費的旅行地;也有人表示,老人可以不用交社保了,去青島碰瓷即可確保晚年生活無憂。在這場輿論浪潮中,青島的文旅形象再遭重創。

有些人因此擔心,今後在中國旅遊時會不會因為不小心被撞,也要大額賠償別人;也有人擔憂,自己好好地在路上走著,僅僅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會捲入法律糾紛。

面對沸沸揚揚的輿論,青島法院又發了一則公開道歉,承認法官表述不嚴謹,澄清事件與行人安全距離並無關係,並播出視頻「確證」。但有知情人爆料,之前案例是真的,視頻是假的。還有網友貼出網絡搜索結果,顯示之前播出的案例發生在2024年10月,當事人是62歲的女性和青年男子,後來視頻中的案例發生在2023年5月19日,當事人是兩位女性。

青島法院發聲「澄清」稱「措辭不當」,引發網友更大質疑。為何找個風馬牛不相及的視頻出來「澄清」呢?不少人認為,估計是輿論壓力太大,為了緩解可能進一步出現的官民對立,便找了一個更「適合」的視頻,想堵人的嘴。

早在2006年,南京曾發生彭宇案,男子彭宇因為攙扶老人反被索賠13萬,一場羅生門撕裂社會信任,法院各打四十大板的判決引發全民道德焦慮,真相至今成謎,卻永久改變了中國人救扶老人的勇氣。

針對「扶不扶」、「勸不勸」、「救不救」、「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風險,中國最高法曾強調,堅決防止「誰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但是,「走路安全距離」的提出,無疑又是司法「和稀泥」的又一驚人體現。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此事竟然是以調解成功案例的姿態,出現在法院錄製的普法視頻中。對普通人而言,這起事故似乎將法律的天平壓到了不公平的一方,違反了人們對司法的基本期待。

類似事件,往往最終都會陷入對老年人的指責,這是最可悲的,可能也是某些人最希望看到的。因為在每一次「道德滑坡」之後,人們往往都會求助於公權力。很多問題看上去是道德層面的,其實也都和制度或者社會發展程度相關。畢竟,如果能有普遍的醫療保障,誰還願意訛詐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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