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刑的矽谷生物科技初創公司Theranos創辦人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早前提出上訴,但本周二度遭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令她爭取提早出獄的選項只能孤注一擲繼續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或尋求總統特赦。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霍姆斯上月提交文件,請求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召開全院庭審。辯方認為,三名上訴法官審理本案時不只判斷不合邏輯,還混淆不清,甚至犯下事實性錯誤。但今年2月已經駁回霍姆斯上訴的三名上訴法官8日再度拒絕她的請求。
41歲的霍姆斯,被控透過其驗血新創公司Theranos詐騙投資者1億多元,2022年初依四項刑事詐欺重罪遭陪審團判有罪,聖荷西聯邦法官達維拉(Edward Davila)對其判處11年3個月刑期。霍姆斯曾提出延後入監,但遭達維拉拒絕後,2023年5月正式服刑。
霍姆斯在判刑後不久提出上訴,認為達維拉不當地接受一些證詞,又不當地禁止其他證詞,讓陪審團聽取一份可能誤導他們的監管人員報告。
霍姆斯目前於德州一座低設防聯邦監獄服刑,囚犯編號為24965-111。她迄今已獲減刑兩年,可能是因為行為良好和參與計劃所致,將於2032年2月出獄。
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駁回霍姆斯上訴後,她的選項剩下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或尋求總統特朗普特赦,但法律專家認為最高法院受理上訴的可能性不大。辯方律師尚無做出任何回應。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