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零售商Target位於沙加緬度社區「陸地公園」(Land Park)的門市,因經常遭賊人偷竊而報警,卻遭市府律師辦公室發出警告,若再報案恐依公共滋擾罪被開罰。
《沙加緬度蜂報》引述匿名人士消息稱,市府官員過去一年威脅要對位於Riverside大道2505號的Target開出行政罰鍰。沙加緬度警局一名發言人證實此事。這種警告並非只有沙加緬度市府官員發出,全州其他城市也有類似做法,觸發州議員對一份零售盜竊打擊法案提出修訂,禁止這種官員作出的威脅。對報案的企業採取法律行動的做法,飽受執法部門的抨擊。
在州眾院去年12月首場零售盜竊委員會會議上,加州警察局長協會會長加梅爾加德(Alexander Gammelgard)坦言︰「對於任何人試圖將某人打電話舉發一宗罪行視為滋擾案件,我感到驚訝,不應該發生這種事。」
沙加緬度市府發言人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市府律師辦公室和警察局不知道有任何訴訟威脅。
目前不清楚市府律師伍德(Susana Alcala Wood)辦公室為何向報警求助的企業發出這種警告,該辦公室拒絕受訪。
太平洋大學麥克喬治法學院法學系教授凱爾索(Clark Kelso)指出,「毫無疑問」市府律師有權對明知其物業有危險的企業提出公共滋擾的指控,但不清楚法規是否容許當人們從Target偷竊時提出公共滋擾指控,畢竟該商家是受害人,若遇上偷竊時應尋求幫助。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