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與審案的其中1名陪審員透露,12名陪審員最初表決亨特是否罪名成立時,正反雙方以各自6票打成平手,重新檢視證據後才有最終的決定。這名陪審員認為亨特律師團隊的辯護策略有誤,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綜合Politico及《紐約時報》報道,陪審團這次僅用兩天時間,合共商議3小時零5分鐘後,便裁定亨特3項罪名成立。其中一名男性陪審員11日匿名受訪時表示,退庭之初他們曾經投票,當時的結果是6票對6票形成均勢,但不久後12人一致認為亨特有罪,理由是辯方雖然形容亨特一度成功戒毒,但相隔兩星期便故態復萌,令人質疑「他有沒有真的接受治療」,或者至少證明治療沒有成功。
這名68歲的陪審員又說,亨特本人雖然沒有作供,但卻透過其自傳間接出庭,檢方舉證時曾經播放有聲書籍的語音檔案,亨特坦承「我是癮君子」,排除了自傳由他人代筆的可能,而辯方又沒有當庭挑戰,因此成為不利證據。此外,辯方傳召亨特的女兒娜奧米(Naomi Biden)作供也犯下「錯誤」。根據供詞,娜奧米以辯方證人的身分出庭,原意是為亨特辯護,但在盤問過程中承認,父親接受戒毒治療期間曾有異常行為,偶爾也與家人失去聯繫,令人相信他買槍那段時間其實仍有吸毒。這點如果和亨特前女友凱斯坦(Zoe Kestan)、前嫂嫂哈莉(Hallie Biden)的證詞結合,陪審團便猜測亨特2018年經常使用霹靂可卡因。
這名陪審員透露,他們幾乎沒有討論亨特是總統兒子這點,部分陪審員甚至不知道第一夫人吉爾幾乎一直到庭旁聽。據悉,裁決速度之快出乎拜登一家意料,吉爾11日甚至未能趕及聽取判決,但在離開法庭時與亨特牽手登車。
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