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鮮 中國
當前,不少中國居民會使用高科技產品保護家庭安全,比如可視門鈴、攝像頭等設備。但據新京報報道,北京市通州區法院於近日審理了一起隱私權及個人資訊侵權案件,認定安裝可視門鈴及攝像頭構成侵權,判決予以拆除。
家住北京通州某社區的韓先生發現鄰居吳女士在自家門口安裝了可視門鈴,並在門上方安裝了監控攝像頭,正好可以拍攝到韓先生家門口的情況,且可視門鈴和攝像頭均有錄影存儲功能,其一舉一動都會被吳女士知曉。韓先生認為吳女士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於是將她訴至法院,要求拆除可視門鈴及攝像頭。
一個可視門鈴引發兩家矛盾,早已不是少數。今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法院就公布過一起判決,認定可視門鈴侵犯了鄰居的隱私權,當時該話題就衝上了微博熱搜,引發各方討論。此外,上海青浦、陝西西安、廣東江門鶴山等地法院,都曾判決可視門鈴構成侵犯隱私權。
可以說,可視門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認定侵犯隱私權。那麼,可視門鈴與隱私權何以勢同水火,是否以後可視門鈴要被全面禁掉了呢?
目前,大都市裡的公寓,很多鄰居之間就是門對門、臉貼臉的關係,自家裝的可視門鈴,幾乎是懟到了鄰居家大門上,鄰居何時進出門、幾點下班、來了甚麼客人乃至居家穿著等,都可能被可視門鈴鏡頭一覽無遺,甚至還可以被長期記錄、保存。
這就難免讓鄰居不舒服,覺得活在別人的監視器下。
雖然業主是在自有空間內安裝可視門鈴,但設備拍攝的範圍卻超出其自有領域,涉及公共空間乃至鄰居住宅。
而住宅具有私密性,是個人生活安寧的起點和基礎,對於維護人格尊嚴和人格自由至關重要。所以,此前很多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請,認定可視門鈴構成侵權,合法也合理。
既然已被判決「侵權」,可視門鈴產品本身是不是也該想想怎麼提升合規、合法水準,跟上《民法典》的進步,跟上全社會的隱私權保護意識?比如,主動設置遮擋、限定拍攝範圍等,以避免構成侵權。
而在生活中,居民打算安裝可視門鈴的時候,能否和對門鄰居商量,特別徵求其意見,主動講清安裝攝像頭的必要性及其拍攝範圍,爭取獲得鄰居知情同意,而不是單方面把帶攝像頭可視門鈴懟到鄰居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