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巴士新規出爐:播音樂將開罰,通勤族安檢恐成常態?

新加坡國會於10月14日通過新法,未來在公共巴士上出現滋擾或不體諒他人行為的乘客,例如亂丟垃圾或大聲播放音樂,將面臨處罰。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穆拉里(Murali Pillai)在國會表示,政府計劃規範乘客行為,以防止在公共巴士和巴士轉運站出現不體諒他人的舉動,包括飲食以及在手機上大聲播放音樂和影片。違反規定的乘客將根據其行為對其他乘客的影響程度面臨懲罰,而累犯者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穆拉里在《交通領域(雜項修訂)法案》辯論中指出,相關條例將於稍後制定,並會參考《快捷運輸系統法令》。

早在今年三月,時任交通部高級政務次長馬炎慶(Baey Yam Keng)便在國會表示,政府在管理巴士乘客行為方面的權力比鐵路系統更為有限。他補充說,針對不體諒行為的監管框架將在2026年前統一適用於巴士和列車。此次於10月14日通過的法案,也將授權當局在公共巴士和巴士轉運站對乘客進行安全檢查。這些對《巴士服務業法令》的修訂,是政府為提升公共交通系統安全所做的努力之一。現有的《公路交通法令》和《快捷運輸系統法令》已賦予當局在公共交通樞紐截停和搜查乘客的權力。

授權安檢引發工會與議員擔憂

根據新規定,拒絕配合安檢的乘客,包括搜身檢查和將隨身物品通過X光機掃描,可能會被要求離開現場並面臨最高1000新元的罰款。穆拉里表示,隨著這些變革的實施,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執法人員和公共交通職員等授權人員,將能更好地保護在巴士車廠、轉運站和公共巴士上的公眾。然而,身兼全國交通工友聯合會執行秘書的楊婉玲(Yeo Wan Ling)議員(榜鵝集選區)指出,不應讓公共交通員工為乘客安檢所累。她強調:「他們的首要職責是,且必須是,營運我們的公共交通系統」,並補充說安檢應由受過訓練的人員執行。若巴士司機需協助安檢,相關程序應「清晰、簡單且實用」。

楊婉玲注意到法案包含對危害巴士及轉運站乘客安全者的處罰,並詢問這是否涵蓋對公共交通員工的辱罵行為。對此,穆拉里回應稱,政府打算發布新條例,允許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辱罵公共交通員工的乘客採取嚴厲行動,相關細節將於稍後公佈。丹絨巴葛集選區議員潘麗萍(Joan Pereira)則呼籲應「特別關注」執法人員的培訓,確保他們能妥善應對年長者、殘障人士或有心理健康挑戰等弱勢通勤者。穆拉里向她保證,執法人員將接受專業培訓,以專業且體恤弱勢群體的態度執行職務。

新加坡政府回應延誤與財政疑慮

工人黨後港區議員陳仁健(Dennis Tan)提問,陸路交通管理局將如何確保安檢不會對乘客造成過度的延誤,並詢問:「我們如何避免在尖峰時段因乘客量大而造成不必要的緊張氣氛?」穆拉里回應說,每次搜查耗時不到一分鐘,且乘客普遍「表示理解與合作」。他補充道,由於公共交通樞紐是恐怖分子的潛在目標,安全檢查是「必要的威懾手段」。西海岸-裕廊西集選區議員洪維能(Ang Wei Neng)則建議,政府應從擁車證(COE)收入中撥出部分資金,用於改善公共交通系統,例如抵銷部分年度車資上漲,以及資助巴士和列車資產的更新。

穆拉里對此回應說,政府會審視各個領域的需求,以最大化其支出的效益。他指出,公共交通領域是投資的重點,政府每年已提供高達20億新元的鉅額營運補貼。法案的其他變更還包括,允許公共交通理事會批准巴士營運商申請提取他們存入燃料平準基金的款項。該基金成立於1992年,旨在幫助營運商應對燃料價格波動。這項變更將允許巴士營運商在繳款暫停前,提取他們多年來向該基金繳納的資金。

新聞來源:The 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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