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新聞)加州勞工享有全面的權利,旨在確保公平的待遇和安全的工作條件。以下是其中一些權利的詳細介紹:
1. 免受歧視和騷擾:
加州法律禁止基於種族、宗教、性別、年齡、殘疾等受保護特徵的歧視。雇主不得在招聘、解僱、晉升或其他僱用實務中歧視員工。此外,員工也受到保護,免受工作場所性騷擾和其他形式的騷擾。員工舉報歧視、欠薪、騷擾或任何其他非法行為,也受到保護,免於報復。
2. 最低工資和加班費:
加州和加州各城市都設有最低工資標準,雇主必須遵守。加州最低工資為每小時 16.50 美元。三藩市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8.67美元。聖克拉拉縣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8.20美元。
非豁免員工有權獲得加班費(1.5倍),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非豁免員工每日工作超過12小時,以及每週連續7天工作超過8小時,必須獲得雙倍工資。
雇主必須向員工支付所有工作時間的工資。這意味著,只有當您按照承諾的小時費率獲得所有工作時間的工資時,固定的月薪才是合法的。
3. 用餐和休息時間:
非豁免員工每工作5小時,有權享有30分鐘不間斷的無薪用餐時間。如果工作超過10小時,則可獲得第二個30分鐘的用餐時間。員工每工作4小時,還有權享有10分鐘的有薪休息時間。
4. 工作場所安全:
員工有權享有安全的工作場所,免受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的危險。
雇主必須制定傷害和疾病預防計劃(IIPP),以識別和處理危險。員工應積極參加安全培訓並報告任何存在危險。
5. 帶薪病假:
加州的帶薪病假法要求大多數雇主每年為員工提供最多 40 小時或 5
天的帶薪病假(以較大者為準)。員工可以使用這些假期來滿足自身健康需
求或照顧家人。該法還規定,員工每工作 30 小時可累積 1 小時病假。
6. 記錄保存:
為確保您能夠根據加州法律行使您的權利,請保留您的錄用通知書副本,其中應列明您的時薪、工作時間表以及雇主所作出的任何其他承諾。
另外,請記錄您的每日工作時間,或保留考勤卡副本,以證明您每天的工作
時間。
以上是加州工人享有的一些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雇主對您不公平,
電話:650-425-6264, 或上網 www.
szetowonglaw.co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