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聽街友的聲音:真正理解露宿起點|社評摘要

文:Carla Hall(翻譯:曾維燊)
2025年3月30日出版|美國《洛杉磯時報》原文

當我開始為《洛杉磯時報》社論版撰寫關於無家可歸問題的專欄時,一位服務機構職員對我說了一句至今仍指引我方向的話:「你遇到一個街友,就是遇到一個街友。」

這句話提醒我,每一位無家者都有自己的故事。因此,除了評論政策與爭議外,我選擇走到城市每一個角落,聆聽他們的聲音。

我寫過一位衣著整潔的男士,他與一隻蓬鬆的白狗住在我公寓樓下的露營車裡。我勸鄰居們協助他尋求支援,而不是報警拖走車輛。後來,他悄悄駛離了,再沒回來。

2019年國慶前夕,我在 Cotner Avenue 的一家酒舖外遇見 Michelle,她五十多歲,剛從醫院出院,還戴着識別手帶。她只想找個避風處過夜。她的手機被前未婚夫摔壞了。我致電求助熱線211,但唯一的床位竟然在遠在 Antelope Valley。Michelle 終於垂下肩膀說,想回醫院去。

出乎意料的是,酒舖老闆和職員不但沒有趕人,反而問怎樣可以幫忙。我替她叫了 Uber,老闆還塞了些現金給司機,拜託他照顧她。假期過後,我回到辦公室,聽到她在留言信箱說「謝謝,我沒事」,然後就沒有再聯絡。

最近,洛杉磯縣無家者服務局推出了一個即時電腦系統,可顯示庇護床位的即時情況,將於七月納入211熱線之中。

我也認識過 James,一位經常在聖塔莫尼卡 Whole Foods 門外乞討的中年男士。他曾在大型零售商工作,失業後靠失業救濟金過活,直至津貼用盡。他說自己只想租個房間,安身立命。後來,有人替他找到 USC 附近一間六房共住單位。我曾探訪他,送上日用品。他無奈地說:「這裡的人都很瘋。」我明白,這並不是他夢想中的房間,之後便失聯了。

還有 Joshua。我是2019年陪審團的一員,他因在地鐵列車上打人,被裁定輕罪罪成。審訊結束後,我開始不時與他通電話。他違反緩刑、重返監獄、又再出來,每次都換電話。他想學電腦技能,考慮報讀貿易學校,但終被老師告知起點太低,無法跟上。

他靠每月221元的社會救濟和 EBT 卡的糧食津貼過活,有時露宿街頭,有時在巴士上過夜。幾位司機對他寬容,也與他閒聊。

我多次勸他去避難所,他總是拒絕,說「不安全」。他曾說:「Hall小姐,我知道你希望我過得更好。這情況不會一直這樣的。」

我當然希望他們能過得更好──包括我遇過的和未曾遇上的所有街友。他們並非要成為英雄才值得擁有住所。我不能保證他們從未在某人的草地打盹或如廁──但正正因如此,社會應保障每人都能有尊嚴地飲食、休息與生活。(我也曾撰文呼籲全市設立更多公廁。)

每一段流落街頭的旅程都不一樣,但有一個共通點:沒有一人「打算」成為街友。Emily Martiniuk 是曾經的無家者,她在一所私校與我同台演講。她先問學生:「你們長大後想做甚麼?」學生們興奮舉手,說出各種職業。然後她問:「那你們誰想成為無家者?」全場靜默。

她因重病與抑鬱症失去家庭與工作。她說:「我的人生崩塌了。」但她在醫療與社工協助下,獲得支援性房屋,再靠房屋津貼遷入新居,如今常在不同社區與政界分享經歷。

我多年來撰文倡議增撥資源──就像幫到 Emily 的那些。也譴責那些支持興建經費,卻反對街友入住自己社區的人。

禁露宿條例不會令街友消失,只會將他們推去別處。所謂「無家可歸者住房」這詞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他們一旦有了住處,就不再是無家者。即使精神病、毒癮、貧困仍在,但他們至少可以安心入睡,有地方洗澡、儲物與如廁。這些基本的安定,是所有人面對困難時的起點。

洛杉磯縣現時有超過七萬五千名無家者,市內就有約四萬五千人。他們都需要真正的居所。

作為這個關懷人性與命運的編輯部成員的最後一篇文章,我要對讀者說:

請你們支持在社區內建設可負擔住房。這不是外來人的問題,是我們城市的命運。你可以改變生命,甚至拯救生命。不要再向政客說「別建在我社區」,而是說:「我們每區都要多建。」

洛杉磯若要真正繁榮,不能讓一邊是有房可住的群體,另一邊卻被迫在街上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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