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投票抗衡加州2035年禁售燃油車

美國眾議院週四以246票對164票通過一項非約束性決議,意圖撤銷加州於《清潔空氣法》框架下獲得的豁免,使該州無法執行自2035年禁止銷售新款汽油車的規定。

拜登政府任內,環保署(EPA)於2024年12月批准加州申請豁免,使其得以制定比聯邦更嚴格的汽車排放標準。加州監管機構2022年通過相關規則,截至目前已有11個州承諾同步跟進,涵蓋全美約40%汽車市場。

聯邦環保署批評加州州長紐森2035年前禁止銷售新燃氣汽車計「存在重大合法性問題」 (美聯社資料圖)

賓州共和黨眾議員約伊斯(John Joyce)在規則委員會上提出決議,強調「跨州汽車市場監管權屬於國會,不可由單一州主導」,並批評「荷里活的標準不適用於賓州小城」。本案獲得所有共和黨議員支持,另有35位民主黨議員倒戈投贊成,無共和黨人投下反對票。

參議院方面,由西維珍尼亞州共和黨參議員卡皮托(Shelley Moore Capito)在環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交相同決議。不過參議院議事規則官及政府問責辦公室(GAO)均裁定該豁免不屬於《國會審查法》審查範疇,是否排程表決仍待觀察 。

汽車製造業與石油精煉業團體曾向國會遊說,指該規定「難以實現且恐造成就業流失」。電動車倡議者與環保組織則警示,撤銷豁免將削弱地方政府維護空氣品質與應對氣候危機的能力,危及公眾健康。

除了汽油車禁售豁免,眾議院亦已通過撤消另外兩項關於重型卡車排放的EPA豁免。倘若國會行動未果,EPA仍具備透過行政程序撤回豁免的權力,但整個程序可能需時數月。

-曾維燊

封面圖片: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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