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公共競選資金 4號提案前途未卜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988年,民主黨、共和黨和獨立派州議員共同推動公投,禁止大多數政治競選使用公帑,獲近6成選民贊成通過。將近40年後,一些善政團體主張加州應採取全然相反的做法,以對抗金錢在競選中的影響力。

非牟利新聞機構CalMatters報道,善政團體與加州民主黨支持11月選票上的4號提案,擬廢除1988年禁令,授權州政府與大多數地方政府,為州級及地方選舉設立公共競選資金制度。三藩市、柏克萊、屋崙等7個加州特許城市,不受該禁令約束,早已設立這類公共競選資金。候選人要取得經費,必須符合資格條件,例如獲得一定數量小額捐款人支持,並同意給競選募款與支出設上限。資助形式可以有多種,包括補助金、匹配捐款,或是選民捐給競選陣營代金券。

不過該提案前路艱難,過去選民在2000年和2010年兩度否決類似提案,迄今的民調也顯示選民多持懷疑態度。

民調顯示選民態度保守,加州公共政策研究所(PICC)9月調查顯示53%潛在選民反對,42%支持。柏克萊加大民調則是支持、反對各佔35%。近30年來,聯邦、州層級選舉的競選開支持續飆升。2000年大選,各候選人、政黨、特殊利益團體在總統和國會選擇上花了56億元,到了2020年,幾乎翻了4倍達到180億元。

去年加州重劃國會選區提案各方花了2600萬元打廣告戰,成為加州最昂貴的提案選戰。今年加州迎來了史上最昂貴的州長初選,億萬富翁斯泰爾(Tom Steyer)自掏腰包投入2億1300萬元,卻以得票第三名落敗。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