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憲修章委員成為前任市長亞當斯與現任市長馬姆達尼的政治角力,為了要剷除亞當斯的餘威,馬姆達尼把沿用的「市憲修章委員會」改名為「政府效率委員會」(COGE),以强調他一新耳目的執政方針。
紐約市11月大選將就市長馬姆達尼任內政府效率委員會(COGE)提出的五項《市憲章》修正案進行公投,涵蓋公共空間、政府合約、街道安全與市有土地、建築許可以及財政儲備。市府聲稱,改革旨在精簡程序、加快建屋及改善公共服務,但真正值得選民關注的,不只是政府能否辦事更快,而是加快行政效率的同時,會否削弱民主監督、社區參與及公共利益保障。
第一項:加快戶外用餐及公共空間審批。
提案擬將戶外餐飲設施審批時間由約八個月縮短至兩個月,並簡化無障礙設施審批。這有助減輕商戶的行政負擔,但人行道和道路屬於公共資源,不能任由商業用途擠壓行人、輪椅使用者及居民的空間。簡化程序不應減少公眾表達意見的機會,市府亦須確保通行標準、無障礙要求及違規處理機制不打折扣。
第二項:加快政府合約及非牟利機構撥款。
簡化採購和簽約程序,有助社區機構及小型企業及時獲得資金,避免長者服務、移民支援、兒童教育等項目因行政延誤而受影響。然而,若將部分審批權下放,或調整正式公開審議程序,便更須確保合約金額、得標機構、評選標準及服務成果公開,並配合利益衝突申報、審計和追責制度。加快簽約不能成為降低透明度的藉口。
第三項:加快街道安全工程及市有土地處置。
加快單車道等安全工程,有助減少行政延誤,保障行人及單車使用者;但工程規劃仍須兼顧救護車通道、裝卸貨物、無障礙出入及沿街商戶需要。至於出售剩餘市有土地或交易空中權,市府不能只著眼短期收入,更應先評估土地能否用於可負擔住房、社區設施及其他長遠公共需要。對華埠等人口密集、商業活動頻繁的社區而言,公開交通評估、土地用途及社區參與程序尤其重要。
第四項:簡化建築許可,加快建屋。
提案擬整合分散於18個市府辦公室及機構的40項建築相關審批,建立集中處理平台。此舉或可減少重複工作、降低建屋成本,但必須分清行政簡化與監管放寬。消防、結構安全、環境保護及土地使用審查不應因追求速度而削弱。 市府還須交代平台的人手、協調能力及責任分工,並以實際建成的可負擔住房數量,而非單純以許可核發速度,衡量改革成效。
第五項:設定財政儲備目標。
提案擬將市府儲備目標訂為全年稅收的12%,並由市長管理及預算辦公室與市主計長協商制定存入公式。建立儲備有助應對經濟衰退及突發危機,但市府必須說明計算方式、存提款條件和決策權限,並定期公開財務狀況。若為達標而削減住房援助、公共衛生或長者服務,反而可能增加社會成本。財政穩健既需要儲備,也需要合理支出及持續的公共服務。
五項公投涉及三個共同問題。首先,改革成效必須有可核實的數據,包括審批時間、行政成本、服務品質、投訴及違規情況。其次,減少審批環節、下放權力或改變公眾參與方式,都應配合清楚的問責機制。
COGE指出的官僚程序繁複、合約延誤、建屋緩慢及財政管理問題確實存在,行政現代化也有必要。然而,效率不是政府改革的最終目的,而是改善市民生活的手段。若改革只讓商戶更快取得許可、機構更快簽約、開發商更快動工,卻未能保障公共空間公平使用、公共資產妥善管理及財政透明,其成效便值得質疑。
馬姆達尼政府應建立公開的成效評估、獨立審計及定期報告制度,清楚交代改革的受益者與潛在代價。11月大選真正要衡量的,不是選民是否支持效率,而是五項公投能否在精簡行政程序的同時,保留民主問責、社區參與與公共利益保障。
本報記者周靜然紐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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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姆達尼成立的「政府效率委員會」五項公投簡要,旨在去除官僚及冗贅,但講究效率中不乏草率及問責潛在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