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乾眼症羊水眼藥水 FDA:未獲審批勿濫用

FDA明確通報,指現時市面銷售治療乾眼症的羊水眼藥水,並未獲當局的安全審批,因此無法保證這些產品的安全和有效。 資料圖片

食品及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出安全通報,表示市面上宣稱治療乾眼症的羊水眼藥水,其實未獲當局安全審批,部門也已去信製造商,明確表示其產品不符公共衛生服務法。

綜合ABC及empr.com報道,FDA在安全通報中點名批評涉事的幹細胞產品公司,並表示部門已在去年年底,向2間製造商Regener-EyesROphthalmic Solution以及StimulEyes發出警告信,要求對方取得生物製品許可證(BLA)之後,才可繼續銷售相關產品,否則醫療保健提供商需要呈交新藥申請(IND)。FDA又表示,無論是患者還是醫療保險服務商,發現相關眼藥水導致不適的話,都應積極向官方舉報。

FDA強調,目前沒有批准治療眼疾的羊水眼藥水,無法保證這些產品安全有效。而StimulEyes的製造商M2 Biologics雖在網頁宣稱,消費者無法在線下單,但通報提到的2款產品都可在網上輕易購得。

截至發稿時,Regener-Eyes的和M2 Biologics均未回應事件,外界無從確定這2家公司,在收到警告後曾否調整產品配方或繼續銷售。其中Regener-Eyes的網站資料顯示,其產品屬於「生物製品」,由胎盤衍生物材料所製,可以用於治療乾眼症。而M2 Biologics則稱, StimulEyes是「再生醫學」產品。

FDA重申,藥物和生物製品均需得到生物製品許可證才能銷售,這次例子中的產品未經批准,公司也沒有為產品提交有效的新藥申請,考慮到涉事企業宣稱,藥物包含從胎盤和臍帶提取的幹細胞和其他生物材料,因此必須接受監管。

加州大學爾灣分校(UC Irvine)的生物倫理專家特納(Leigh Turner)表示,案中的銷售商業活動存在問題,同類羊水產品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充分,都可能對患者構成風險。特納形容,案例「似乎是利用再生醫學炒作」,藉此促銷其產品。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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