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荷西一位華裔婦人日前往急診室求醫,卻被安排不必要乘坐救護車前往100碼外的住院部,最後換來高達2,200多元帳單。其夫多次交涉不果,最後由媒體介入方能解決。
ABC7電視台報道,Frank Chan(音譯姓陳)與妻子所面對的救護車帳單高達2,255元,陳先生不禁覺得震驚又難以置信。
事緣去年11月,陳太太安珀(Amber)自行開車前往山景城(Mountain View)專治急性護理的艾卡米諾醫院(El Camino Health)急診室求醫。她稱她隨後被安排入院,且被迫坐救護車送往急診室旁僅100碼外的心理健康住院部。
這次搭乘救護車卻換來高昂代價。陳氏夫婦數周後就收到提供救護車服務的公司皇家救護車(Royal Ambulance)一張2,255元帳單。文件顯示夫婦倆的保險已付573.91元,其餘由兩人承擔。
陳氏夫婦花上五天試圖交涉,但院方與救護車公司不斷卸責,他打了13次電話給院方仍無法解決。
ABC7 曾聯絡兩間機構,但兩者拒絕受訪。院方僅以電郵稱,當研判病人需轉送與醫院非連接的設施時,就需安排救護車確保安全,但病人不應收到帳單。
院方稱已聯絡救護車公司,後者已對陳先生個案作出修正。但陳先生稱,從未獲院方確認有關說法。
救護車公司回覆指,陳氏夫婦的醫保少付理賠。雖然它稱提出協助重新處理理賠以減少開支,但最終在ABC7聯絡前以體恤為由免除餘下費用。
倡議組織「消費者監察」(Consumer Watchdog)行政主任巴爾伯(Carmen Balber)批評,不應要病人花上數小時打電話或媒體介入才迫使醫院修正帳單。她透露,經常收到醫院多收費用的投訴,包括從未進行的手術或法律上不應由病人承擔的費用。
巴爾伯表示,病人應於付款前要求院方細列所有收費,且州例規定院方讓病人知道他們是否符合財政資助資格。
陳太太無法取得財政資助,但仍收到一筆巨額帳單,陳先生認為不公平。最後陳先生告訴ABC7,終獲救護車公司答覆帳單已結清,兩人不再欠下任何費用。
消費者另一個應注意的地方是,醫院或會收取通常高昂的所謂「網絡外」(out-of-network)費用,但可以受到質疑。病人應細讀附屬細則,在醫院解釋收費後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