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檢查長詹樂霞昨(2)日宣佈,成功與彭博新聞社(Bloomberg News)達成和解,追討50萬元罰款。彭博新聞社因未有清楚向訂戶披露訂閱條款,尤其是在自動續訂時大幅調高收費,卻未事先通知消費者,遭州檢查長辦公室調查。
調查亦發現,彭博社不但未有充分告知消費者如何取消訂閱,還設置繁複的取消程序,令部分訂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支付大幅增加的費用。
根據州檢查長辦公室的調查,彭博新聞社經營的新聞網站Bloomberg.com提供多種訂閱方案,部分方案在初期優惠期結束後,月費會大幅上漲。
例如,新訂戶最初三個月每月只需支付1.99元,但優惠期結束後,費用便會自動增加至每月39.99元,訂戶可能在沒有收到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收取高出原價甚多的費用。
學生訂閱方案亦存在類似問題。一項原本每年收費99元的學生年費計劃,在學生畢業後會自動調高至415元,增加超過300元,但彭博並未事先提醒訂戶。
此外,部分其他年度訂戶在自動續訂後,年費亦增加超過100元。另有消費者投訴,自己原本以為每月只需支付1.99元,卻在優惠期結束後被自動轉為每月34.99元的訂閱費。
州檢查長辦公室指出,彭博未有清楚披露訂閱條款,包括優惠期結束後的收費變化、自動續訂安排及取消政策,也未有按照紐約州法律,在消費者完成購買後提供充分的訂閱確認資料,或在訂閱自動續期前給予足夠通知,導致部分消費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訂閱仍然有效,卻持續遭到扣款。
在取消訂閱方面,彭博亦被指沒有提供足夠清晰的指引,並且刻意讓取消程序變得繁瑣。
自2021年起,消費者若要透過彭博網站或聊天機器人取消訂閱,往往需要回答一連串問題、選擇不同選項,並點擊多個頁面,才能找到取消訂閱的選項。
雖然消費者也可以透過電郵或電話取消訂閱,但彭博直到2023年才開始告知訂戶可以使用這兩種方式。州檢查長辦公室還發現,彭博在招收訂戶時曾承諾消費者可以隨時取消,但對於部分年度訂閱,卻沒有按照承諾提供退款。
詹樂霞表示,紐約州法律規定,商家必須清楚向消費者披露訂閱服務條款,包括最低訂閱期限、訂閱是否會自動續期,以及取消訂閱的政策。
商家亦必須取得消費者對自動續訂的同意,在購買後提供訂閱確認資料,並設立方便消費者取消服務的機制。
根據此次和解協議,彭博新聞社除須向州府支付50萬元罰款外,還必須向符合資格的消費者提供退款,受惠者不僅限於紐約州,也包括全美其他地區的合資格訂戶。符合退款資格的消費者,包括曾就訂閱問題向彭博新聞社、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美國商業改進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或紐約州檢查長辦公室提出投訴的人士。
此外,凡是在訂閱自動續期並按較高價格收費後取消訂閱的合資格消費者,也可獲得退款補償。
除了支付罰款和退款,彭博還必須全面改革其訂閱制度,包括改善訂閱條款的披露方式,確保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明確同意自動續訂;在消費者完成訂閱後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確認資料,當中須列明取消方式及其他重要條款;並且在訂閱自動續期之前,向消費者發出充分通知,避免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收取更高費用。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