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局擴展力不足 擬藉新法案賦權

2026 年 8 月 14 日

加州高鐵效果圖。加州高鐵局

加州高鐵局在中谷擁有土地,卻缺乏其他州府部門享有的權力,無法向希望在局方所屬土地上新建道路或建物的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公司或企業發出普通許可證,這個問題可望透過新法案解決。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州眾院公用事業及能源委員會的分析報告引用加州高鐵局官員對議會的說法,局方因缺乏相關權力而無法核准多項待處理申請,包括建造穿越高鐵的污水管道、在高鐵路廊沿線連接輸水管線和將發電設施連接電網等。

由州參議員柯提斯(Dave Cortese)提出的SB1425法案擬建立一項「越界建築許可專案」(encroachment permit program),賦予高鐵局在其營運範圍內核准和監督某些工程的權力,做法與州運輸局和加州水資源局(DWR)類似。

法案早前接受州眾撥款委員會審議,以其潛在成本為由被列入擱置檔案。法案周四(13日)重回委員會審議,需於本月31日本會期結束前送交大會處理。

由於多間公用事業公司的現有設施妨礙高鐵施工,因此必須移除,高鐵局正與這些公司商討協議,但對於尋求進入高鐵局所屬土地的非關聯方卻無相應的法定程序處理。

高鐵局向州議會表示,局方收到五項類似要求,但礙於權力有限而無法滿足。局方於2026年業務計劃中請求州議會賦予明確許可權。根據局方去年項目更新報告,局方在發出這些許可證上的能力有限。

新許可規定將適用於明年1月1日起開始建設的穿越道、設施或基建,以及某些維護、擴建或重置工作。緊急應變仍不屬於許可證工作範圍,但緊急情況仍需預先明確同意。

但法案分析提到加州市政公用事業協會(CMUA)和太平洋煤電(PG&E)等私人公用事業機構擔心,新許可專案將干預運作和維修。商界和團體又認為,法案恐造成新的成本,且賦予高鐵局針對前者基建過多控制權。

柯提斯強調,法案的目標並非完全阻止在高鐵用地上進行臨時安裝設施,而是更容易追蹤這些工程進度,從而避免因溝通不足而造成的延宕。本報訊

加州高鐵效果圖。加州高鐵局
加州高鐵效果圖。加州高鐵局
加州高鐵穿過中半島城市聖馬刁的效果圖。加州高鐵局
加州高鐵穿過中半島城市聖馬刁的效果圖。加州高鐵局
施工中的加州高鐵。加州高鐵局
施工中的加州高鐵。加州高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