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周四(16日)通過新規,在危險高溫期間加強保障拖欠電費的住宅用戶,把公用事業公司不得因欠費中斷供電的氣溫門檻,由華氏100度降至90度,並要求六個月內採用按地區制定的高溫標準。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報道,委員會以4票對0票通過有關措施。現行規定禁止電力公司預測未來72小時內氣溫將超過100度時,因住宅客戶欠費而斷電。監管機構認為,全州劃一門檻未能反映沿岸、山區和內陸居民對高溫的不同承受程度。
委員會一年多前已認定原有保障不足,要求州內大型民營公用事業公司提出改善方案,並訂下今年5月1日限期。但電力公司去年12月提交的建議被指幾乎沒有實質改變,未能為用戶提供足夠健康保障,且未能如期落實。消費者團體其後提出緊急動議,要求委員會介入。
電力公司原建議採用州府新設的CalHeatScore工具,按郵政編碼、當地健康數據、歷史影響、附近避暑中心,以及兒童和長者人口比例,把高溫分為0至4級;但建議以第3級作為停止斷電門檻,若指數無法使用,仍以100度作後備標準。消費者倡議團體則主張採用較低的第2級,並以90度作後備門檻。
委員會最終支持倡議團體,指出加州58縣中已有41縣把極端高溫界定在100度以下。貝克斯菲(Bakersfield)和佛斯盧(Fresno)等乾燥內陸城市,90度或屬常見;但沿岸或山區較少住宅設有冷氣,居民也較不習慣高溫,同樣溫度可能帶來更大危險。三藩市把85度以上視為極端高溫,最西北部德諾特縣(Del Norte County)的門檻更只有76.8度。
新保障只適用於因欠費而中斷供電,不涵蓋設備故障、山火預防停電或其他緊急事故。三家公用事業公司均表示會遵守新規。太平洋煤電公司(PG&E)稱,中斷供電是多次聯絡客戶並提供付款計劃及援助後才採取的最後手段。
消費者代表指出,住宅失去供電可能引發一連串問題,包括租戶遭逼遷,甚至影響子女監護安排。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