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正在推進一項新規,擬取消H-1B及其他部分工作簽證持有人失業後可留美60天的寬限期。一項擬議規則(RIN:1615-AD22)已於6日送交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下屬的資訊及監管事務辦公室(OIRA)審查,若最終該項規則獲批,將取消自2017年起實施的該措施。
綜合《新聞周刊》及彭博法律資訊平台報道,按照聯邦現行規定,持H-1B、H-1B1、L-1、O-1、TN、E-1、E-2及E-3等非移民工作簽證的人士,在工作終止後一般可在美最多停留60天。這段時間可讓他們尋找新僱主、申請轉換其他合法移民身分,或安排離境。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稱,這一寬限期屬於國安部的酌情安排,並非絕對保證的60天,國安部可根據情況縮短或取消這一寬限期。
對於H-1B持有人而言,失業後尋找新工作並非唯一程序,新僱主還必須同意為員工提供簽證擔保,並提交相關移民申請文件。因此,取消60天寬限期可能會大幅縮短外籍勞工尋找新僱主及完成必要移民程序的窗口期。一旦未能及時完成,便可能較快失去合法居留身分。
根據移民政策組織FWD.us估計,目前大約有73萬名H-1B持有人居住在美國,另有大約55萬名家屬。若該項新規落實,影響範圍可能相當廣泛。
60天的寬限期是在奧巴馬政府執政末期提出的,於2017年生效,目的是讓面臨失業的高技能外籍勞工有更多時間尋找新工作及處理身分問題。
特朗普重返白宮後,持續收緊部分外籍勞工的簽證政策,包括提高聘用外籍勞工的成本、收緊簽證資格及調整H-1B簽證分配方式。
此外,國安部最近敲定規則,將現有4000元及4500元的生物識別費用擴大至部分H-1B及L-1簽證延期申請,進一步增加了僱主保留外籍勞工的成本。
取消60天寬限期擬議規則目前仍處審查階段,完整文本尚未公開,現行規定亦未有改變。若該擬議規則獲准公布,將刊登於《聯邦公報》上,並開放公眾提交意見,之後政府才會作出最終決定。在此之前,H-1B及其他受影響簽證持有人仍可按照現行規定,在失業後享有最多60天的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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