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涉嫌朝警車開槍 被控企圖謀殺 最高可囚10年

2026 年 6 月 15 日

警車。(圖片僅為示意,非本案涉及警車)

皇后區日前發生涉嫌向紐約市警察局(NYPD)警員開槍案件,一名15歲少年被控企圖謀殺、攻擊及非法持有武器等多項罪名。警方表示,案發時兩名便衣警員所乘坐的無標識警車遭槍擊,所幸無人受傷,涉案少年隨後被當場逮捕。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表示,根據指控,該名15歲少年與另一名尚未落網人士當晚持槍,朝一輛載有一名警探及一名警佐的無標識警車開火。儘管遭遇可能致命的槍擊,兩名警員仍成功鎖定並逮捕涉嫌開槍的少年。

凱茲指出,警方人員在此次事件中未受傷,對此感到慶幸。她強調,執法人員每日面對危險,任何針對警員的暴力行為都將被嚴肅追究。

檢方表示,被告來自皇后區,近日在皇后區刑事法院過堂。這名15歲的少年被控兩項二級企圖謀殺罪、兩項一級企圖攻擊罪、兩項企圖加重襲擊警務人員罪、兩項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以及一項一級魯莽危害罪。

法官下令被告還押候審,案件其後移交州高等法院法官迪比亞斯(Bruna DiBiase)審理,法官維持羈押決定。若罪名成立,最高可面臨10年監禁。

根據刑事起訴書內容,案件發生於10日晚約10時20分,當時一名警探及一名警佐駕駛無標識警車,沿艾吉米爾阿爾梅達大道(Almeda Avenue)西行,行經58街(Beach 58th Street)附近時遭人多次開槍射擊。警方表示,兩名警員隨即下車展開行動,並成功逮捕涉嫌開槍的少年。調查人員其後在槍擊發生位置附近發現兩枚9毫米口徑彈殼。

檢方表示,相關刑事指控僅為指控內容,被告在法院裁定有罪前均被視為無罪。

本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警車。(圖片僅為示意,非本案涉及警車)
警車。(圖片僅為示意,非本案涉及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