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桄
生命何價?當一個人的生命要經過官司訴訟,才能決定去留,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
如果人在道德高地,我們當然可以講耶穌說道理,向沒有勇氣活下去的人曉以大義,一句句勵志金句擲地有聲,說甚麼「永不放棄」、「堅持下去」、「黑暗過後是晨曦」、「明天會更好」。但,我們有沒有想過,對方真的會受落、聽得入耳嗎?
當易地而處,站在對方立場去看,相信會有不一樣的感受。
一名25歲西班牙女孩子卡斯帝洛,因為父母在她13歲離婚,從此她的人生便再也沒有見過陽光,只活在黑暗裏。
別人的少年十五二十時,可能是戀愛大過天,暢談夢想,在嘻嘻哈哈的笑聲中度過。她則是比悲傷更悲傷,既確診強逼症和邊緣性人格障礙,更慘遭三次性侵。
先是遭拍拖四年的前男友,趁她服了安眠藥後性侵。之後她在酒吧和夜店買醉,又遭多名男子集體輪姦。身心受重創的她,選擇由五樓跳樓輕生,結果比死更難受,她撿回一命,但下半身癱瘓,生不如死。
她向政府申請安樂死,本來在2024年8月執行,誰知在父親向法院提出禁制的阻撓下,足足拉鋸了二十個月。「父親從來沒有尊重過我的決定,也不理我任何感受。」她最終贏得訴訟,幾天前接受了致命藥劑注射,永遠不用再受苦。
她在死前的幾分鐘,要求獨處,靜靜地面對死亡。這一生的苦,她受得太多了,終於可以自主地,為自己做最後一件事。人生啊!有時難為對錯定分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