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代謝病童死因研訊裁定死於自然 官建議安排顧問級醫生參與醫療決定討論

4歲男童身患新陳代謝疾病須長期住兒童醫院,前年4月因感染肺炎而轉入深切治療部,其後離世。男童父母懷疑醫院進行入侵性治療,導致愛兒承受不必要痛苦,遂展開死因研訊。經過3日研訊,死因裁判官林希維今裁定男童死於自然,並建議兒童醫院在作出非緊急醫療決定前,安排舒緩治療科顧問級醫生,參與臨床醫生和家人的討論。男童父親於法院外表示,預料到裁決結果,「無嘢講」。

男死者丘力㐼2023年4月25日在香港兒童醫院離世,終年4歲,他生前因長期病患一直在醫院留醫。案件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維主理,未有設陪審團,醫管局列有利害關係方,今日只有死者父親列席研訊。

死者父親曾要求法庭裁定人為造成病情惡化

林官裁決時指,死者患有罕見的丙酮酸脫氫酶缺乏症,會導致發展遲緩,智力低下,罕有病人活到20歲。死者生前頻繁出入醫院,亦由2019年11月開始長期住在兒童醫院,直至離世。林官指出,死因庭並非處理投訴的審裁體,亦不能追究刑事責任或裁定賠償,故無任何法律責任。

林官裁定死者的死因為肺炎導致呼吸衰竭。死者父親陳詞時希望法庭裁定兒子死因為,由人為造成的病情惡化,死因有可疑。林官今解釋,上述均非死亡結論的選項,死者父親似乎將平日聽到的「死因有可疑」套用在本案。林官續指,死者曾多次感染肺炎,該病是身體自然產生,最終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官形容本案為「超乎平凡的困難個案」

林官引述專家證人的口供,形容本次為「超乎平凡的困難個案」,父母意見不合及在作決定時舉棋不定,增加了醫生的照顧難度。林官另提及死者母親曾供稱要求移除死者的鼻喉,醫生檢查後有移除,惟家屬卻在研訊中質疑醫生決定,這點值得商榷。

因應本次事件,林官建議兒童醫院在作出非緊急醫療決定前,安排舒緩治療科顧問級醫生,參與臨床醫生和家人的討論。林官最後向死者家屬致以慰問,明白死者與其兄長相繼離世,對家人造成非常大的心情壓力。由於今日正值死者生忌,林官引述專家證人稱,「真誠相信香港大多數兒科醫生不可能比兒童醫院做得更好」,望家屬明白醫生已盡力,明白當時的經過,早日放下重過新生活。

案件編號:CCDI-447/2023(SH)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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